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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54岁的大爷在亲戚家的店里帮忙劝顾客别抽烟,结果,等顾客走后,自己在店

江苏南通,54岁的大爷在亲戚家的店里帮忙劝顾客别抽烟,结果,等顾客走后,自己在店门口抽烟时却不幸离世了。事后,店家报警。称大爷在劝顾客别抽烟时,双方发生了拉扯和推搡,最后,这五名顾客也被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事后也才知道,大爷曾经做过心脏搭桥手术。

据悉,6月8日晚上9:53,在店里用餐的郁某某、马某某,还有另外三名顾客用餐时,很随意的就想点支烟。

店员看到后,赶紧上前制止,说里面还有其他顾客,到时候大家闻到烟味不好。

而这五名顾客,吸烟的念头还在,就想和店员再讲讲,看看能不能通融通融。

这时,在不远处的帅某某看到后,就有点着急了,直接上去很生硬的告诉他们,墙壁上已经贴了,不能吸,那就不能吸,还讲那么多道理干嘛?

大家觉得帅某某说话太直白、不好听,因此说话也变得不那么客气。

最后,双方就发生了争执,还有拉扯和推搡的动作。

幅度都不大,被在场的顾客和员工分开了。

这五名顾客看到不能再争执,也就赶紧结账,随后就离开了店内。

帅某某本来也是串门的,这家店的老板是他的亲戚,他过来就是闲坐一下。

看到这几名顾客离开后,他也觉得店内一切安好,自己也就到店门口抽烟去。

就在22时01分,帅某某手里还夹着烟,突然倒地不起。

老板看到后赶紧报警,最后送到医院,帅某某因心源性猝死没能抢救回来。

大家看到帅某某离世,不知道怎么办,于是报了警。

帅某某是他的亲戚,店家必须得找到帅某某离世的真正原因。

虽然帅某某曾经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但当天确实在店里帮忙劝阻五名顾客别吸烟,甚至还发生了拉扯和推搡。

所以店家不清楚这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所以只能报警,让民警帮忙找出真正的离世原因。

最后,五名顾客也被带到派出所调查,后续工作也正在依法依规的进行。

到底帅某某的离世和这五名顾客有没有因果关系?还不得而知,大家也是各说纷纭。

那么,如果真的闹到法庭上,又会怎么判呢?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4个,分别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发生侵权行为、存在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具体到本案,判断五名顾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关键其实就是看五名顾客是否存在过错,并且与帅某某的猝死存在因果关系。

假设该案后续起诉至法院,双方虽发生过争执、推搡行为,但冲突幅度较小,很快被旁人劝开,并无严重过激举动。

现阶段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实,这次争执是造成帅某某心源性猝死的直接诱因。

家属单凭双方起过冲突就主张对方赔偿,仅仅只是主观推测,没有相关证据支撑!

本案里,顾客和帅某某只是陌生路人,不存在法定救助义务。

不过换个角度来看,五名顾客在禁烟场所抽烟,不愿配合劝阻才引发矛盾,自身行为确实不妥。

综上,仅凭现有情况来看,家属提出的赔偿诉求很难全部得到法庭认可。目前此事还没有提起诉讼,最后的责任判定,还要以完整调查材料、专业医学鉴定作为依据。

最后,帅某某这件事实在让人感慨万千。

日常生活里口角摩擦时常发生,可谁也预料不到普通的劝阻冲突,会演变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