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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蒲江耙耙柑使用“脱酸剂”案宣判:19人获刑,主犯罚没1600万元 202

四川蒲江耙耙柑使用“脱酸剂”案宣判:19人获刑,主犯罚没1600万元

2026年3月,成都市蒲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跨省违禁农业投入品案作出判决,19名涉案人员全部被追究刑事责任。主犯蔡某某因非法经营罪获刑十二年六个月,追缴违法所得1500余万元并处罚金1600万元;其余18名被告人按涉案环节与情节轻重,分别判处一年至九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350万元罚金,涉案违禁药剂、生产设备与运输工具全部依法没收。

该案线索源自2024年一起普通的果农与收购商价格纠纷,办案民警从当事人的无心抱怨中察觉异常,倒查近一年警情、走访十余个行政村后,逐步揭开了横跨多省的“脱酸剂”地下产业链。经权威检测,涉案药剂核心成分为含砷化合物,属国家明令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物质,可通过抑制果实柠檬酸合成,让未自然成熟的耙耙柑呈现纯甜口感、提前一月上市抢占高价市场。该黑产链条分工严密,在外省委托无资质工厂代工,经多层分销网络渗透产区,全程以现金交易、隐蔽物流规避监管,每斤成本不足20元的药剂,终端售价溢价超十倍。

此次判决打破了农资违法案件“重流通、轻使用”的惯例,实现生产、分销、施用全链条追责,两名明知药剂违禁仍大面积使用并对外售果的种植户,也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为守住45万亩柑橘产业与近20万果农的生计根基,蒲江已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闭环,创新“十户联诺”基层群防模式,同时以专项补贴推广绿色种植技术,从源头消解违禁农资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