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通过妻子的亲姐,找到姐夫买了一套房,一共给了50万,结果房子装修到一半,才知道房子被卖了,他找前姐夫要房,姐夫说,再给20万就可以过户,男子这才恍然大悟,他跳入了熟人挖的坑。
当事人郭先生现在是进退两难,半辈子的积蓄砸进了房子里,房没拿到手,还被前姐夫坐地起价,搁谁遇上这事都得窝一肚子火。
当初买房的时候,郭先生想安个家,正四处看房,正好妻子的亲姐姐家有房源,姐夫手里有一套自家的房子要出手。
换作找陌生人买房,总得查产权、谈合同、找中介走流程,可对方是自己的亲姐夫,实打实的姻亲,郭先生两口子压根没设防,觉得都是一家人,总不能坑自己人吧?
不仅省了中介费,连正式的购房合同都没细抠,就通过大姨子牵线,和姐夫敲定了总价,前前后后凑齐 50 万房款交了过去。
那时候姐姐和姐夫还在婚姻里,郭先生想着夫妻一体都是自家人办事,很快房子钥匙也拿到了,他更是放下心来,觉得反正都是亲戚,过户不急,先把房子攥在手里,等有空了慢慢办手续就行。谁知道这一拖,就拖出了大麻烦。
中间姐姐和姐夫感情破裂离了婚,当初的姐夫成了 “前姐夫”,这层亲戚关系一下子就淡了。可郭先生还是没往坏处想,觉得钱早就给清了,房子总不能凭空飞了。
今年他终于腾出功夫,打算好好装修一番搬进去住,工人都进场施工了,瓷砖贴了一半,不对劲的地方就冒了出来。
也不知是邻居提醒还是自己查了房源状态,郭先生不查不知道,一查浑身发凉:这套他以为早就属于自己的房子,早就被前姐夫动了手脚,不仅偷偷办理了抵押,甚至已经过户到第三人名下,对方拿着这套房子贷了 60 万出来,去年 9 月就办完了所有手续,他这个正主居然从头到尾没听到一点风声。
自己花 50 万买的房子,装到一半成了别人的抵押物?郭先生赶紧联系前姐夫要说法,对方倒是也不躲不藏,直接就把话撂得明明白白:想要房子过户也行,再补 20 万过来,这事咱们就两清。
前姐夫的理由听着还挺 “有理”:这套房子的购房发票原价就有 80 万,当初你给的 50 万本来就不够成本,现在想办过户,补上差价再说。
这话把郭先生气得差点背过气去。当初双方说好的价格,现在拿发票价来坐地起价?当初的 50 万是什么购买力,现在的 50 万又是什么购买力?算上这些年的资金利息,怎么算也不该自己再倒贴钱。
更何况当初是你主动卖房,双方你情我愿谈好的价,现在离了婚、翻了脸,就开始不认旧账了?
好好的一桩亲戚交易,现在变成了一笔糊涂账:房子拿不到,房款要不回,装修停在半中间扔着,找村委介入调解也没个准信,郭先生实在走投无路,才找了媒体求助。
可能有人会说,这郭先生也太心大了,几十万的房子,居然不着急过户?这话其实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换作是你面对自己的亲姐夫,你好意思追在人家屁股后面天天催过户吗?
亲戚之间办事,最讲究的就是 “信任” 二字,大家默认的都是 “都是一家人,还能骗我不成”,不好意思谈苛刻的合同,不好意思走正规的流程,不好意思提约束条件,总觉得谈钱伤感情,讲规则太见外。
可偏偏就是这种 “不好意思”,给了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你拿他当亲戚掏心掏肺,他拿你当冤大头精打细算;你顾念旧情不设防,他算准了你心软好拿捏。
尤其是一旦婚姻破裂、姻亲关系解体,之前那点情分在几十万的利益面前,薄得像一张纸,说翻脸就翻脸,连半分缓冲的余地都不给你留。
其实这类亲戚买房踩坑的事,在河南真不是个例。前阵子商丘就有位宋女士通过亲属买房,交了 18 万房款,装修完都住进去了,结果真房主找上门说自己根本没委托卖房,直接把一家人撵了出来,最后闹到法院,宋女士也没能保住房子,半辈子的积蓄打了水漂。
这些坑无一例外,都是打着 “熟人”“亲戚” 的旗号,利用的就是大家想省中介费、又觉得熟人靠谱的心理。
说穿了,买房这种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大事,从来就不该拿 “人情” 当担保。法律只认不动产证上的名字,只认备案的合同和正规资金流水,你俩关系再好,没完成过户,房子在法律上就不是你的,对方想抵押想转卖,你半点儿阻拦的办法都没有。
别觉得找亲戚买房能省那万八千的中介费,真踩了坑,损失的是半辈子的积蓄,这笔账怎么算都亏得慌。
目前郭先生的事还在协商调解,最终能不能要回房子、要不要补那 20 万,还没有定论。但这事给所有打算买房的人都敲了个警钟:不管交易对方是姐夫表叔,还是发小老同学,涉及大额财产,该走的流程一步都不能少,该签的合同一个字都不能省。
人性这东西,在真金白银面前最经不起考验,你拿真心换人情,人家可能早就挖好了坑,等着你往里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