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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已婚男子看上了同村的已婚少妇,多次追求女子表达爱意,两个人暗地里真的发生了关

一个已婚男子看上了同村的已婚少妇,多次追求女子表达爱意,两个人暗地里真的发生了关系,随后还相约了私奔,逃到了外地去生活。抛弃了各自的原配,包括各自的孩子,这两个人真的是无耻至极。最可笑的是,外出同居后,女子还怀了孕。各自原配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在出租屋内围堵了俩人,没想到又被这对男女逃窜了出去。报了警之后,这二人才被抓获。

这场私奔的结局,不是浪漫,是两本判决书。

通江县的罗某和闫某,一个有妻儿,一个有丈夫和两个儿子。两人从小认识,各自成家后,2009年在河北唐山打工期间重逢,旧情复燃,发展成婚外情,随后抛家弃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诞下一子。

两人各自的原配被甩在身后,独自撑了十几年。罗某的妻子罗女士说,2009年5月,她听说丈夫在唐山与闫某同居,千里迢迢从四川赶到唐山寻夫。她找到丈夫的住处,撬开出租屋的门,桌上饭菜还没吃完,一张纸条上写着“爱上你是我的错”,落款是闫某的名字。而此刻,两人已经跑了。那一刻,她心里最后一点念想,碎得干干净净。

这场漫长的逃亡,持续了整整15年。

从2009年到2024年,罗某和闫某在各自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罗某始终没有与妻子离婚,闫某则直到2016年才与病危的丈夫办理离婚——原因是为了给私生子上户口。

罗女士没有放弃。她持续举报了8年,多次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向警方报案,初期均因证据不足未获立案。直到2018年,警方正式立案侦查。

法庭上,两人的辩解让旁听的人心寒。

罗某辩称:“我们只是偶尔在一起,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领结婚证就不算重婚”。闫某也坚称不构成重婚罪。他们似乎忘了,法律上有个词叫“事实重婚”。

根据《刑法》第25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批复,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有没有领结婚证,不是重点;有没有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是关键。

2026年3月31日,通江县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4年,罗某和闫某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罗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闫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两人不服,当庭上诉。2026年6月16日,巴中市中级法院开庭二审,庭审持续约5小时,两人依然坚称不构成重婚罪,法官未当庭宣判。

同一天,天津还有另一则相似的新闻。

一个35岁已婚男子谎称27岁,与20岁女大学生交往。女孩得知真相后分手、被纠缠,最后在争吵中坠亡。法院判他赔偿37万,他转移财产、彻底失联,至今一分未给。

一个抛弃家庭15年,一个欺骗感情致人死亡。两起案件,折射出同一种东西——对婚姻契约的漠视,对他人生命的轻慢。重婚罪的刑罚,最高也不过两年。可对那个被抛弃的原配来说,她失去的15年,永远追不回来了。

这大概就是整件事里最让人心寒的地方——

两个抛弃家庭的人,在外面过得心安理得;而那个被抛弃的人,花了十几年时间,才让那个跑掉的人重新坐回被告席。私奔不是浪漫,是犯法;逃跑不是自由,是逃避。而逃避,总有结束的一天。

那张写着“爱上你是我的错”的纸条,如今成了法庭上的证据。闫某写在纸上的“错”,法律用判决书帮她认了。只是这份认错,迟到了十五年,也轻了十五年。一个原配花十五年追回的公道,在被告席上只值一年八个月。

信息来源:综合海报新闻、星岛头条、澎湃新闻、光明网等多家媒体2026年6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