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老婆不能摸!”甘肃临潭,朋友新居贺喜酒席上,醉汉摸同桌男子老婆,并出言辱骂男子,还朝他身上泼羊肉汤、砸啤酒瓶,男子扑上去用手机将醉汉后脑勺砸出两处头皮裂伤,又在医院扇了醉汉妻子一巴掌,公安对打人者罚款500元,两口子起诉索赔近1.4万,男子辩称自己算正当防卫,法院审理后这么判!
法院最后认定了正当防卫,但有个前提:只认前半段,不认后半段。
他扑上去砸醉汉那几下,被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后面在医院扇人家老婆那一巴掌,纯属节外生枝,得赔。法院的逻辑很清楚:前面是制止不法侵害,后面是另起炉灶的故意伤害。这案子判得漂亮,把“正当防卫”和“借机泄愤”的边界划得明明白白。
这案子真正值得琢磨的,是那个醉汉的行为在法律上怎么看。
摸别人老婆、泼羊肉汤、砸啤酒瓶——这已经不是普通的酒品差了,是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2016年临潭县就出过一起类似的醉酒伤人案,醉酒不是免责的理由。按照《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可问题在于,那醉汉的媳妇为啥也挨了一巴掌?
这才是整个案子里最拧巴的地方。男子在医院打人家老婆,法律上这叫“防卫不适时”——不法侵害已经结束了,你这时候动手,就是故意伤害。法官也说了,一巴掌不值几个钱,但这一下把前面的正当防卫给污染了。本来挺占理的事,非得搭进去一笔赔偿款,亏不亏?
这一巴掌扇飞的可不止是赔偿金,还有“正当防卫”这四个字的含金量。
法院认定了前面是正当防卫,后面是故意伤害。一个案子出了两种定性,看着割裂,其实恰恰是法律的分寸感——不因为你前面占理,就纵容你后面撒气。正当防卫不是无限授权,你只能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出手,不能秋后算账。那醉汉再混蛋,他的媳妇没动手,你冲她发火就是另一码事了。
这案子对普通人最大的提醒是:打回去可以,但别打过头。
法律给你兜底,是让你在被欺负的时候能反击,不是让你借着反击的名义把对方往死里打。更不是让你打完施暴者,顺带把他家人都扇一遍。正当防卫的限度是制止不法侵害,不是发泄情绪。一旦过了那条线,被告变原告,也就是一顿饭的功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