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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6月24日报道,陕西,一男子中午刚跟朋友喝完酒,晚上又参加了个酒局,这个

冤不冤!6月24日报道,陕西,一男子中午刚跟朋友喝完酒,晚上又参加了个酒局,这个朋友也在其中。结果喝着喝着两人起了冲突,互相拿酒瓶砸了头。酒席不欢而散,男子自行驾车离开,第二天被发现死在了车里!
 
这事儿4月17日发生在渭南澄城,6月24日被媒体捅出来,看完心里发堵。
 
男的姓沈,43岁,延安黄龙县人,家里靠务农加摆摊卖水果过日子,俩娃还未成年,他是独个顶梁柱。
 
出事那天中午,他就跟同乡李某某几个人先喝过一轮,身上酒气还没散,晚上李某某又打电话喊他去澄城县接着喝。
 
这一场一共六个人,整箱啤酒往上堆,喝到后半段李某某见沈某话多、中午又喝过,好心劝他别再灌了,找个地方歇歇。话赶话,劝着劝着俩人呛起来了。
 
李某某先掀的瓶子,照着沈某脑袋砸,一下不够又来一下,沈某也还了手,边上人赶紧把俩人扯开。
 
那时候看俩人身上都没啥明显外伤,在场的也就当是酒疯闹一场,没谁真当回事。
 
沈某气没消,撂了句要报警,扭头就自己开车上了高速往回走。
 
同席这几个人,既没拦他酒驾,也没人提"头上挨了两下要不要去医院看看",就这么由着他一个人开走了。
 
凌晨车开到洛川县石头镇高速口,沈某头疼得厉害,把车斜停在旁边村道边想眯会儿。
 
18号清早六点多,村民路过瞧见他低着头坐后排,以为玩手机,没在意。
 
等到九点再经过,人还是那个姿势,凑近一看身子都硬了,才报的警。
 
4月19日澄城县公安局法医尸检,意见写得冷冰冰:钝器打击头部,重度颅脑损伤,外伤致死。
 
最新进展是,澄城县公安局已经对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立案侦查,鉴定意见通知书家属也拿到了。
 
也就是说,酒瓶那两下不是"喝多了推搡"能糊弄过去的,按故意伤害往刑事上走。
至于沈某这边酒后驾车、外伤后没及时就医这些情节,会不会在责任划分里起作用,还得看后续办案口径,目前公开信息就到立案这一步。
 
这事翻来覆去想,最憋屈的不是酒局那两瓶子,而是前后几道防线全漏了。
 
中午喝完晚上又喝,是第一道;席间吵起来抄酒瓶,是第二道;散场一个头部受伤的人摸方向盘,全桌没一个人拦,是第三道;头上挨了钝器,没人催去医院,是第四道。
 
任何一道有人拽一把,人都死不了。
 
李某某那两下肯定要担,但同席那几个"看着他开走"的,心里能踏实吗。
 
酒桌文化喊了这么多年"别劝酒、别让喝多的自己走",真到临头,还是没人当真。
 
网友吵得也挺典型,一方觉得:"中午晚上连轴喝本来就是作,挨了瓶子不去医院反倒自己开车,自己也得扛一部分",这话糙但沾点边——颅脑损伤早期可能还能走能开,但拖一夜就悬了,他自己没数,同席的也没数。
 
另一方更直接:"李某某两瓶子下去就是故意伤害,甭管对方喝没喝、开没开车,瓶子先砸的,命先没的,这责跑不掉。"
 
两边其实都没说全,这事的结就在于——砸人的要刑责,酒桌上那几个放他开车走的,民事上也未必洗得干净。
 
对此您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中午还一起喝酒,晚上就被朋友酒瓶砸头,男子次日凌晨车内离世 警方已立案》大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