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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一名男子当上校长就对身边的女教师下手了,女教师起初或许确实有顾忌,毕竟

青海西宁,一名男子当上校长就对身边的女教师下手了,女教师起初或许确实有顾忌,毕竟对方是校长,手里攥着管理权。但后面一起买假证、做试管、生下两个孩子,这就不能再简单归成"一个被逼、一个作恶"了。

先把人设掰开来看——校长袁某,1962年生人,西宁市第一私立高级中学的法定代表人兼校长,1982年就与原配领了证,婚龄四十多年。女教师王某,1983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入职他掌管的学校,比他小整整21岁。2010年起两人开始搞婚外情,这一搞就是十几年。

很多人看到这儿会说,女老师年轻、没背景,被领导拿捏很正常。可别急着下结论——判决书里披露的QQ聊天记录把遮羞布扯掉了。王某亲口跟他说:"我还是不想让你离婚,但我又想完全拥有你,也许这就是我当小三的下场。"她不是被胁迫,她是清醒地选了这条路,甚至主动享受"被完全拥有"的关系,又不想承担拆散别人家庭的责任。这是合谋,不是单向猎物。

转折点出现在2021年。两人想去湖南长沙湘雅医院做试管婴儿,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卡死了——只给合法夫妻做。袁某有原配离不了婚,王某也不可能跟他登真记,怎么办?上网找街头小广告,花几百块买了伪造的结婚证,填上两人信息和合照,拿去糊弄医院的证件审核。2021到2023年间顺利完成体外受精—胚胎移植,2023年10月王某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事后怕留证据,假证直接扔掉。

这步棋才是真正踩过法律红线的地方。买假结婚证不是什么"为了要个孩子情有可原",结婚证是国家机关颁发的法定证件,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写得明明白白——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2024年9月袁某接警方电话传唤主动到案,算自首;10月王某被抓获,坦白认罪,俩人都认罪认罚。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系共同犯罪,不区分主从犯:袁某拘役六个月,罚金三千;王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因需独自抚养两名幼儿),罚金两千。

有人替女教师喊冤,说她带俩娃不容易,判缓刑已经够重了吧?可别忘了——她硕士毕业、高校任教,不可能不知道假结婚证是犯罪。她全程参与商议、提供照片、配合递交假材料,这不是无知,是选择性无视。校长更不冤,利用职权之便长期与下属保持不正当关系,带头伪造国家证件骗取医疗技术服务,两个人的公职和教师资格基本全凉了——故意犯罪被判刑,政务处分直接开除,这辈子在教育系统算是彻底出局。

原配也没沉默。离婚案今年6月26日开庭,查出来袁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给王某转账、购房、买车、缴物业费,累计近195万元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认定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全部无效,责令返还。原配还要追加重婚罪,虽然之前刑事判决没认定(二人未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民事层面该追的都在追。

这事最让人堵心的还不是出轨本身——校园里权力不对等的暗昧关系自古有之——而是两个本该站在讲台上教孩子"诚实、守法、尊重"的人,合起伙来教孩子"只要想要的东西够重要,假证也能用,规矩也能绕"。学生看在眼里会怎么想?家长把一个青春期孩子交给这样的学校和老师,凭什么放心?一纸假证换来的两个孩子,将来长大知道了父母的来历,又该怎么面对?

别拿"感情的事外人别评判"当挡箭牌。感情归感情,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归 《刑法》,公办教育工作者知法犯法,就该付出代价。案子判了,公职丢了,原配在追财产,两个婴儿跟着获刑的母亲过日子——没有一方是赢家,只有代价被真实地一一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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