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克尔,这位 “欧洲铁娘子”,终于装不下去了,同样没经联合国授权,同样是跨境动武,俄罗斯打乌克兰是 “侵略”,以色列炸加沙、空袭伊朗就成了 “自卫”,双标玩得这么丝滑,真当全世界看不出其中的问题。
2025 年 6 月的公开采访里,默克尔明确给出了自己的判断,她认为俄罗斯对乌克兰发起的军事行动,是对国际秩序的公然挑衅与践踏,但以色列的行动与之截然不同,她不认同以色列违反国际法的说法,以色列的存在正遭受伊朗和相关武装组织的质疑,这关乎国家面临存亡危机时的自卫权利,乌克兰则从未对俄罗斯构成实质性威胁,这番表态公开后立刻引发广泛讨论,很多人从中看到了西方评判体系里根深蒂固的双重标准。
按照《联合国宪章》的明确规定,主权国家合法使用武力只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正式授权,另一种是在遭受实际武装攻击后,行使固有的自卫权利,自卫权的行使还有严格的边界,要满足必要性和比例性原则,不能随意扩大打击范围,更不能将潜在的风险预判,当做先发制人发动攻击的借口,这是当前国际秩序公认的基本准则。
俄罗斯对乌克兰发起特别军事行动以来,联合国安理会多次召开紧急会议讨论相关局势,多数成员国都对这一行动提出批评,认为其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可受限于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机制,安理会始终没能出台具备强制执行力的授权决议,西方各国以此为依据,对俄罗斯发起了多轮全方位制裁,覆盖能源贸易、金融资产、科技交流、文化体育等多个领域,外交层面的孤立措施也在持续推进。
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后,以色列在加沙地带展开大规模军事行动,造成大量平民伤亡,引发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2024 年 10 月以色列又对伊朗境内的多处军事设施发动精确打击,后续还多次发起跨境空袭行动,这些军事行动同样没有获得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以色列方面始终以自卫权作为行动的核心依据,声称自身面临着关乎国家存亡的安全威胁。
国际法领域的多数专业人士都指出,以色列对伊朗的跨境空袭,并不符合自卫权的法定行使条件,自卫权触发的核心前提,是国家已经遭受了实际的武装攻击,而不是主观预判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所谓先发制人的自卫概念,并不被现行的国际法体系承认,以色列行动的打击范围和烈度,也远超自卫所需的合理限度,本质上属于单边发起的军事行动,和俄罗斯的跨境动武在法理层面没有本质区别。
面对性质相近的跨境军事行动,西方阵营给出了完全不同的应对姿态,对俄罗斯的行动是全方位的制裁打压,舆论层面也持续进行谴责定性,对以色列的行动则是持续提供武器装备支持,外交层面不断为其发声辩护,在联合国安理会的多次投票中,美国多次动用否决权阻止针对以色列的谴责决议,却在涉乌议题上反复推动制裁和谴责相关提案,同一条国际规则,在不同的地缘政治场景下,被解读出了完全不同的评判标准。
这种双重标准的核心从来不是法理上的对错判断,而是话语权和战略利益的归属,掌握国际舆论和规则解释权的西方国家,会根据自身的战略利益调整规则的适用边界,符合自身利益的行动就会被赋予合法合理的外衣,损害自身利益的行动就会被打上违规侵略的标签,国际规则在很多时候,都成了服务地缘政治博弈的工具,而不是约束所有国家的统一行为准则。
默克尔的公开表态,只是这种双标逻辑的一个缩影,类似的评判差异在国际事务中早已屡见不鲜,小到贸易规则的适用,大到军事冲突的定性,双重标准的影子始终存在,当规则的解释权始终掌握在少数国家手中,公平公正的国际秩序就很难真正落地,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始意识到,只有推动国际关系朝着更加民主化的方向发展,让更多国家拥有规则制定的参与权和话语权,才能逐步打破这种双重标准的困局,让国际规则真正服务于全球的和平与共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