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5月6日,周作人下地小解时,突然猝死,他死后,被家属销户,骨灰盒也不认领。
周作人是鲁迅的二弟,在民国文坛名气不小,早年写散文、翻译外文,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文人,但抗战时期他留在北平,接受日伪政权官职,战后被法院定为通敌叛国,还被判了刑。
新中国成立后,他长期住在北京八道湾自家小院,靠翻译书稿换微薄收入过日子,晚年日子一直过得压抑艰难。
到了1966年局势变化,周作人因为有历史旧案,成了重点批斗对象,8月,家中供奉长辈的牌位被砸毁,八十几岁的他被拉到院子大树下殴打,家里房屋也被查封。
那段时间出版社停发了他的预支稿费,全家只能靠长子、儿媳两人工资糊口,周作人本身常年身患前列腺疾病,腿脚不利索,夜里总要多次起身如厕,批斗过后身上添了不少伤病,身体一天比一天垮。
1967年5月6日这天,也是周作人生命走到尽头的日子,早上,儿媳张菼芳照常给他倒干净马桶,备好开水,随后出门上班,中午家里老人送来玉米粥,周作人平静吃完,屋里只剩他独自卧床休息。
当天下午两点多,同院邻居偶然透过窗户看向屋内,发现周作人趴在木板床上一动不动,姿势十分反常,邻居心里觉得不对劲,立刻打电话通知上班的张菼芳,儿媳匆忙赶回家里,伸手一碰才发现,老人身体早已冰凉僵硬。
根据现场情况推断,当时周作人打算下地去小解,起身途中突发急症,连鞋子都来不及穿上,直接倒地猝死,放在普通年代,家属肯定会送遗体去医院查验死因,可在当时的环境下,家里人不敢走任何正规流程,只能私下简单处理后事。
家人先去派出所注销了周作人的户口,随后把遗体送去火化。按照殡仪馆规定,火化完成后家属需要领取骨灰盒妥善安置,可周家子女全程没有认领骨灰,骨灰盒暂时寄存在殡仪馆寄存处。
后来家中晚辈或是下乡插队,或是下放外地,始终没人前去领取寄存的骨灰,超过保管期限后,骨灰按统一规定做了处理,从此彻底没有留存。
纵观周作人完整一生,前后反差格外鲜明。青年时期他和鲁迅并肩推进新文学,文笔温润通透,留下大量散文、译作,文学功底公认深厚,但民族危难关头,他没能守住气节,选择依附侵略者,这是一辈子无法抹去的历史污点。
综合整件事,能看懂两层现实道理。第一,文人再有过人的文学才华,在民族大义面前一旦失节,就要背负终身的历史代价,后世评价永远无法两全。
第二,时代洪流会深刻影响普通人的选择,很多看似不近人情的举动,背后都藏着特定年代的生存难处,我们看待历史人物,既要客观承认其文学贡献,也不能淡化、原谅他抗战时期犯下的过错,做到全面、公正看待过往。
参考信源:央视网《周作人之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