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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LV现在就是在破罐子破摔了,反正都要修法了,能捞多少钱捞多少了 先说清

说真的,LV现在就是在破罐子破摔了,反正都要修法了,能捞多少钱捞多少了

先说清楚时间线,今年6月26号,新《商标法》已经表决通过了,明确写好了,2027年1月1日才会正式开始实施。

虽然新法加强了驰名商标保护,但同时也划了一条清清楚楚的红线,传统公有文化纹样,不能被任何一家企业拿来独占垄断。

换句话说,留给LV按照旧规则大范围打官司索赔的窗口期,已经没几个月了。

正是卡在这么一个特殊的节点上,今年上半年LV的诉讼案子一波接着一波往外抛,短短半年就新增了五十多起维权官司,而绝大多数还都拿到了赔偿,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品牌打假维权,更像是踩着时间节点抓紧收割。

就说前不久热度很高的LV起诉茉莉奶白的案子,苏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茶饮品牌的四叶图案近似LV商标,判赔一千零三十万。

这个案子出来之后,整个国内餐饮、文创行业一下子人心惶惶,好多做新中式设计的小店,赶紧翻自己的装修、包装,生怕哪个角落带了四瓣花纹样,突然收到天价索赔的律师函。

也就是这场官司打完之后,LV明显加快了起诉的节奏,短短一个多月,接连提起多起商标诉讼,甚至直接把官司打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二个就是7月16号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的案子,LV直接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

事情起因是有人注册了带四叶花图形的商标,LV提出异议,国知局经过核查之后驳回了它的诉求,认定图案存在明显区别,而且基础纹样属于公有领域,不能独家占有。

LV不服裁定,直接把国知局告上法庭,想通过诉讼强行扩大自己商标的保护范围。

你想想,一个国外奢侈品牌,不光盯着小商家、地产企业索赔,连主管知识产权的政府部门都要打官司,就是想趁着旧商标法还在执行,尽可能把商标保护的边界往外无限推,多拿到一些有利的判例,多拿到赔偿金。


很多人会问,新商标法到底有什么变化,为什么LV要赶着集中打官司?

这次修订不是简单收紧或者放宽保护,而是把两件事分开讲明白了,一方面确实强化驰名商标跨品类保护,另一方面专门增加条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号,不能够被注册之后独占。

以前旧法对于公有纹样的界定比较模糊,打官司的时候自由裁量空间很大,品牌很容易通过诉讼拿到高额赔偿

等2027年新规正式落地之后,再想单纯凭着一个基础四叶花纹,就起诉建筑装饰、文创设计侵权,胜诉的难度会大大增加,法院会更加严格区分“商标性使用”和单纯的装饰美化。

如果只是栏杆、外墙用来做美学点缀,不是当成品牌标识招揽顾客,就不能随便判定商标侵权。

说白了,LV心里非常清楚,留给自己这种大范围“广撒网式维权”的时间不多了。

趁着新法还没生效,旧规则还能用,能起诉就起诉,能索赔就索赔,拿到一笔是一笔,能多争取几个有利判决,就算之后法律环境变了,之前的判例也能拿来当成谈判筹码。

再说这次厦门楼盘的事件,虽然网传“起诉雕花”是误传,但是之所以消息一出来全网迅速传开,本质上是长时间以来,各行各业积攒下来的焦虑集中爆发。

大家害怕的就是,未来只要建筑、装修、包装上出现类似四叶花的装饰,就有可能被奢侈品品牌起诉索赔。

一件本来用来美化环境的中式雕花,跟奢侈品箱包完全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行业,消费者根本不可能看一眼小区栏杆,就误以为这个楼盘跟LV联名合作了,根本不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前提。

知识产权保护,核心目的是鼓励创新,不是让大企业拿着商标变成收割中小企业的工具。

法律给品牌保护,保护的是完整独特的品牌标识,而不是自然界、传统文化里面流传了千百年的基础图案。

如果任由这种无限扩张式的维权继续下去,最后受伤害的不是大企业,而是千千万万做设计、做装修、做文创的本土经营者。


说到底,LV最近一连串密集的起诉动作,确实踩在了商标法新旧交替的关键节点上。

合理合法的打假维权,我们举双手赞成,但是借着法律修订前最后的窗口期,到处大范围起诉,尽可能多争取赔偿,这种急着捞一笔的操作,很难不让人议论。

等明年全新修订的商标法正式落地,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会更加清晰,什么属于品牌专属标识,什么属于全社会共有的传统文化元素,会分得明明白白。

到那个时候,想要靠着模糊的图案近似到处打官司索赔,这条路恐怕就走不通了。

不管是什么国际大牌,在中国市场经营,都必须尊重我们的法律,尊重我们传承几千年的传统文化,维权要有尺度,赚钱更要有底线,不能什么好处都想拿到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