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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子办理离婚手续后,转头开始了第二段婚姻,他与再婚妻子一同苛待前妻留下的女
上海,男子办理离婚手续后,转头开始了第二段婚姻,他与再婚妻子一同苛待前妻留下的女儿,女孩无奈只能搬去与奶奶同住,安稳度过成长岁月。谁料妻子成功怀孕,为他生下智力三级残疾的儿子,等到儿子年满三十岁,男子已年过七旬,彻底失去了劳动能力。他打算聘请专人照料儿子,当下护工月薪最低都要八千五百元,男子将女儿起诉至法院,声称自身生活窘迫,要求前妻女儿每月支付五千元用于抚养残疾儿子。女儿得知后气愤不已,前不久你刚买车,没有经济拮据迹象,凭什么要我承担你儿子的抚养责任?年逾七旬的沈大爷,发丝尽白,腰背已明显佝偻,家中还有一名智力三级残疾的儿子。他步履蹒跚地走进法院,将亲生女儿告上法庭,指责女儿对家庭疏于尽责、对自己不闻不问,要求女儿自此之后,每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在外人的眼中,沈大爷着实惹人怜惜,可事情的真相,远非表面看上去简单。回溯到1991年,沈大爷与前妻办理离婚手续,年幼的女儿被判由他抚养。最初女儿跟随他一同生活,可没过多久他便再婚,女儿的境遇彻底改变,整日活在惶恐之中,遭受着父亲与继母的百般虐待。走投无路的女儿,只能投奔奶奶,在奶奶的悉心疼爱下,才平安长大成人。沈大爷见女儿离开,少了所谓的拖累,满心以为往后便能过上毫无牵绊的舒心日子。然而善恶终有报,二婚妻子怀孕生子,给他诞下一名男婴。沈大爷欣喜万分,觉得沈家总算有了香火传承。可随着儿子渐渐的长大,他察觉出孩子的异常,前往医院检查后,得知儿子患有智力三级残疾,瞬间如遭晴天霹雳。沈大爷历经诸多艰辛,总算将残疾儿子抚养成人,孩子已然30岁。而他自己也已垂垂老矣,步入七十多岁的高龄。年迈的他,早已无力照料儿子,思来想去,打算聘请一名保姆在家照看儿子。可咨询后得知,住家保姆月薪最低也要8500元,他顿时惊愕不已,连忙仔细核算家中的全部收入。他与老伴的退休金总计11000元,儿子每月还有2000元残疾补贴,全家月收入共计13000元。但夫妻俩年事已高、身体孱弱,常年受老年病困扰,每月看病吃药需自付数百元费用;儿子身患痛风、行动不便,每月自付药费也需一百多元。沈大爷越盘算越心生惶恐,随即想起了自己与前妻所生的大女儿。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谎称家中没存款,生活难以为继,要求大女儿每月支付5000元赡养费。现年40岁的沈女士,平日在家照料12岁的孩子,丈夫从事网约车工作,收入不稳定,每月到手薪资仅有两三千元。沈女士生活困顿之际,全靠亲生母亲出手接济,母亲为了帮她,更是倾尽所能。可沈大爷全然不顾女儿的实际处境,兀自满腹委屈,指责女儿多年对家庭毫无付出。还称自己腰伤卧床半个月,女儿都未曾前来探望。又说自己与老伴外出旅游,委托女儿照看残疾儿子,女儿每日收取200元劳务费。甚至表示家中拆迁分得两套房产,因女儿做生意急需资金,他变卖其中一套,借款60万给女儿。沈女士听后瞬间红了眼眶,直言父亲满口谎言、胡编乱造。她年幼时与父亲、继母共同生活,长期遭受虐待,还因此患上抑郁症。父亲旅游期间,弟弟暂住她家,她从未收取过任何费用。父亲变卖房产,也并非资助她做生意,而是用于自身开销。即便父亲曾借她60万做生意,她也早已卖掉自家大房子置换小房,将欠款悉数还清。沈女士坦言,自己的小家庭都自顾不暇,全靠丈夫每月两三千元的收入维持,她在家照顾孩子,日常开销还要依靠母亲补贴。除此之外,沈大爷近期刚购买新车,根本不像他口中所说的那般囊中羞涩。依据《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法院经调查核实,沈大爷月收入过万,另有残疾补贴,还有经济能力更换新车,经济状况并不窘迫。更重要的是,沈大爷索要5000元,名义上是赡养费,实则想将请保姆照顾残疾儿子的开支转嫁给女儿。而沈女士作为姐姐,对已成年的残疾弟弟并无法定抚养义务。最终法院判决:沈大爷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女儿支付5000元赡养费的证据不充分,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有人觉得,从来都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渐渐老了!不惜坑害亲生女儿的父亲,不认也罢!
“报应来得太快了!”上海,一男子离婚,很快二婚,和二婚妻子虐待原配的女儿,女儿只
“报应来得太快了!”上海,一男子离婚,很快二婚,和二婚妻子虐待原配的女儿,女儿只好跟着奶奶,这才得以平安长大,不料,二婚妻子怀孕,给他生了个智力三级的残疾儿子,儿子30岁时,男子已经70多岁,他干不动了,想找保姆,可保姆费每月最少8500元,男子告到法院,说他生活困难,要原配女儿每月出5000元养他儿子,女儿急了:你才换了新车,根本不是没钱的样子,凭啥让我养你们儿子?沈大爷70多岁,头发白了,腰也弯了,家里还有个智力三级的残疾儿子。他颤颤巍巍跑到法院,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了,说她对家庭不负责任,不照顾自己,他要女儿从今以后,每月给他5000元赡养费!这要叫外人一看,沈大爷这是妥妥的可怜,可是,真相并不是外表看的这样。原来,1991年,沈大爷跟前妻离婚,女儿年幼,抚养权归他所有。起初的时候,女儿和他一起生活,可是不久,他就再婚,女儿的命运发生了变化,每天战战兢兢,被父亲和继母虐待着生活。女儿没有办法,只有跑去和奶奶生活,奶奶爱她,平平安安把她养大。沈大爷一看女儿走了,再没了累赘,以为他的幸福生活,从此再没任何的障碍。可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二婚妻子怀孕,瓜熟蒂落,一下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沈大爷欣喜若狂,沈家有后,他后继有人。可没想到,儿子慢慢长大,他发现不对劲了,到医院一查,儿子是智力三级残疾人,天都塌了!沈大爷吃尽了苦头,好不容易把儿子养到了30岁了。可他老了,年纪大了,满打满算,他已经70多了。他自顾不暇,思来想去,不如请个保姆来家里照顾残疾儿子。可他一问,住家保姆每月最少要8500元,他大吃一惊,赶忙把家里的收入盘算了一番。他们夫妻退休金合计11000元,儿子有2000元残疾补贴,加一起有13000元。可是,他们两口年老体衰,有老年病,需要看病吃药,每月自费都要好几百元。儿子有痛风,无法行走,每月自费药也要一百多元。沈大爷越想越怕,他突然想起来那个原配的大女儿了。他告到法院,说家里没存款,这日子没法过了,要大女儿每个月给他5000元的赡养费。沈女士已经40岁了,在家照顾12岁的孩子,丈夫开网约车,收入不稳定,一般每月下来,到手能挣两三千块。沈女士艰难的时候,是自己的亲妈解囊相助,为了女儿,亲妈也是豁出去了。沈大爷不管女儿的情况,他委屈得不行,说女儿这么多年对家没贡献。说他腰闪了,躺了半个月,女儿都没来看他一眼。他说他跟老伴出去旅游,让女儿照顾残疾弟弟,女儿每天收200元劳务费。他还说,家里拆迁分了两套房子,因为女儿做生意缺钱,他卖掉一套借给女儿60万。女儿眼眶直接红了,父亲撒谎,一盘胡言!她曾经跟父亲继母在一起生活过,那时自己年幼,被他们虐待,还得过抑郁症。父亲旅游时弟弟住她家里,她压根没收过父亲一分钱。父亲卖房,也不是为了让她做生意用的,而是为了他自个儿的花销。后来,父亲确实借给她60万做生意,但她为了还钱,把自己家的大房子卖了,换成小房子,早就把钱还清了。沈女士表示,她自个儿家里都顾不过来,全靠丈夫每个月的两三千元。她在家带12岁的孩子,还得靠亲妈来补贴自己。另外,沈大爷刚换了新车,绝对不像嘴上说的那样没存款。《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法院经过调查,发现沈大爷夫妻俩月入过万,还有残疾补助,还有余力换新车,他们的经济条件并不差。更关键的是,沈老伯要这5000元,名誉上是要赡养费,实际上是想转嫁给女儿请保姆照顾残疾儿子的开销。但沈女士作为姐姐,对成年残疾弟弟并没有抚养义务。因此法院判决:沈大爷说生活困难,要女儿给5000元赡养费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不是老人变坏,而是坏人变老了!这种坑害女儿的父亲不要也罢!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