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一名丧偶独居老人,在女友家中短暂相处后突感不适晕倒。女友拨打120后又谎称老人已醒取消急救,和朋友将其送回家。四天后老人儿子发现父亲离世,查看小区监控报警。 这女的是彻底慌了神!眼看老人在自己家里突发昏迷,她居然先给朋友打电话,等120接线员都交代完了,又反手把急救车给取消了,谎称人醒了。四天后,老人被儿子发现死在家中。不过,这事背后可没那么简单,法院最后判的赔偿金额,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 乍一看,这似乎是一场突发疾病去世的悲剧。然而深究起来,涉事女子李某那一连串的骚操作,真叫人后背发凉。 咱先来聊聊受害者杨大爷的情况。老伴走得早,虽说膝下有四个儿女,且都已成家立业,但老爷子图个清静,也不愿给孩子们添乱,便一直独自居住。上了岁数的人最怕啥?物质上丰衣足食,精神上却满是孤寂,想找个能闲扯几句的人,竟也寻不到。 后来,杨大爷在茶馆听戏消遣时,结识了同样单身的李某。两颗寂寞的心靠在了一起,本想着老来能有个相互照应的伴儿。 杨大爷甚至动了再婚的念头,奈何子女们极力反对,生怕李某是冲着老爷子的钱袋子来的。架不住家人的再三劝阻,杨大爷只好把这段来往转入地下,每次都悄无声息地去到李某家中碰面。 时间来到2023年5月7日清晨,杨大爷像往常一样出门晨练,随后便去了李某住处。谁也没料到,两人相处不过两三分钟,杨大爷突然身体不适,瞬间眼前一黑,当场昏厥过去。 而接下来李某的一系列应对举动,才是这起事件中最让人细思极恐的环节。 按常理说,碰到这种人命关天的事,第一反应绝对是拨打120急救!可李某倒好,她首个电话没打给急救中心,反倒是打给了朋友宋某求救。连宋某在电话那头都急眼了,催促她赶紧打120。 李某这才慌手慌脚给杨大爷穿好衣物——请注意这个细节,她是先穿衣再求救,说穿了就是怕丑事外扬,担心被人看出刚发生过关系。好不容易接通120后,接线员特意叮嘱:千万别挪动病人,原地等待救护车抵达。 谁知过了一小会儿,李某竟然鬼迷心窍地再次拨打120,这回她撒谎说杨大爷已经苏醒,不需要救治了,直接把急救车给退了! 退完救护车,李某喊来了一帮朋友——宋某、李某1、樊某和张某,这伙人七手八脚地把昏迷不醒的杨大爷抬回了他自家屋内,把人一扔就匆匆溜了。整个过程中,那个张某只负责开车,全程没下来。其他人也是闷头干活,谁也没多问一句。 四天后的5月10日,杨老先生的儿子专程登门探望,推门进屋后才惊觉,老人早已不幸猝然离世于家中。 起初家属也没往坏处想,按正常流程把遗体火化了。直到后来调取小区监控,目睹李某等人把杨大爷抬回来的画面,这才感觉事情蹊跷,立马选择了报警。 警方介入后,判定李某这种见死不救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随即对她展开立案侦查。 但棘手的问题出现了——因杨大爷遗体已被火化,具体死因成了未解之谜。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李某的消极行为与杨大爷的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依据相关规定,最终作出对李某不予起诉的决定。 杨大爷的四个子女哪能咽下这口恶气?老父亲好端端出门,结果被人偷偷送回家变作了一具冰冷的尸体,这事若不讨个公道,天理难容! 兄妹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将李某及参与抬运工作的宋某、李某1、樊某、张某五人列为被告,诉求判令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相关费用,合计金额三十余万元。 法庭之上,李某的辩解更是让人火冒三丈。 她辩称:第一,没第一时间打120是"出于羞耻和巨大的恐惧"。第二,先穿衣服是为了"避免尴尬"。第三,取消急救是因为宋某赶到后说杨大爷"已经没了"。第四,检方委托的专业人士明确表示,这类突发状况的持续时间仅有短短几分钟,即便急救人员及时赶到,也无法改变既定结果。 说到底,她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这事赖不着我,纯属意外,我不该背这个锅。 宋某也是极力甩锅,声称自己对杨大爷没有救助义务,到场时发现人已无呼吸,出于好心才帮忙送回,这仅仅是"对尸体实施的物理挪移",跟生命侵权八竿子打不着。 张某则更干脆,直言自己只认识李某1和樊某,具体啥情况一问三不知,就是当了个司机。至于李某1和樊某,压根就没进行答辩。 法院审理此案,虽无铁证证明杨大爷之死与李某等人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但认定李某未及时打120、宋某等未制止且协助送老人回家,均违背公序良俗,致家属精神受损。 最终判决李某赔偿4万元,宋某等四人各赔2500元。此案令人唏嘘的是,众人因怕麻烦、担责,在生死关头未施救,间接将老人推向死亡。 朋友们,大伙儿觉得这个判决公允吗?若是咱自家亲人遭此横祸,你能接受这样的结果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真知灼见。 参考信息:男子与女友发生关系后不适,女友取消120自行送回家,男子4天后被发现死亡!家人起诉索赔 2026-01-20 11:34·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