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纳了闷了,现在的贪官胆子到底是有多肥? 武汉国企那个熊某,判了个死缓我觉得真是一点不冤。这人哪怕去写小说都能火,硬生生造出170多个子虚乌有的拆迁户名头,所谓凭证不过是几张毫无效力的废纸,就凭着这拙劣把戏,直接从公款账户划走了5亿多资金。 这人曾是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董事长,手握“武汉信用系”多家国企大权近20年。他何止贪拆迁款,还受贿1.38亿、挪用公款13亿多,六罪并罚才换来死缓,后续还要终身监禁不能减刑假释。 更让人咋舌的是他的操作手法,搭建了200多家空壳公司当掩护。这些公司的法人不是下属员工,就是高管的亲属,甚至有董事年近80岁的母亲,明晃晃地用虚假外壳转移赃款。 有个细节特别讽刺,下属的儿子整理拆迁文件时,发现亲戚的名字赫然在列。可这位亲戚根本没在拆迁区有房,最后查出来这个虚假身份足足骗了1160万,相当于普通人几辈子的收入。 为了多骗钱,他们还想在拆迁面积上动手脚。正规测绘公司拒绝违规核算夹层和暗楼,他们转头就换了家“听话”的,硬生生虚增6000多平米,又多套走6700多万补偿款。 这5.2亿拆迁款里,真正用到实际补偿的才285万,剩下的5亿多全被瓜分。要么流入私人控制的空壳公司,要么拿去炒股买理财,把国家的民生资金当成自家提款机肆意挥霍。 他的家人也深度参与其中,专门保管空壳公司的公章,赃款怎么转、转到哪全由其把控,最后也因掩饰犯罪所得被判刑,真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贪腐家族。 涉案的同伙没一个好下场,有人被判无期徒刑,核心成员也都获刑十八年以上,整个利益链条被连根拔起,没人能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院最终的判决特别严厉,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还没收全部财产。这不是单纯的惩罚,更是对金融领域严重贪腐的明确警示:伸手必被捉,贪得越狠罚得越重。 近20年的掌权时间里,他从财政系统一路爬到国企一把手,把国资企业变成个人敛财工具。权力一旦没了有效监督,就会变成吞噬公共利益的猛兽。 拆迁款本是用来改善城市、惠及民生的“活命钱”,熊某之流却监守自盗,损害的是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透支的是公众对公共部门的信任。 权力是人民给的,本该用来办实事,可有些人一旦身居高位,就忘了初心。把公权当成谋私的工具,再隐蔽的手段也躲不过调查,再庞大的关系网也护不住贪腐的罪行。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