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因为贪图亲嫂子的美貌,竟然趁嫂子午睡的时候进入房间侵犯了她。在跟嫂子发生完了关系之后,男子拿着工具胁迫嫂子,不要告诉别人,嫂子可不傻,立刻就拨打了110。被抓之后,男子被关了9年,但是这9年里,他内心一直想着要出来办大事。果然,被放出来之后,男子第一时间就是找自己的大嫂算账! 2002年7月,田永明因为表现好减了刑,提前出了狱。出狱还不到四个月,他就把报复的想法付诸行动了。 当年11月的一天晚上8点多,他揣着刀就跑到了大嫂赵某某家,一门心思要找大嫂泄愤。赵某某一看见他拿着刀进来,吓得赶紧从卧室往外跑,田永明就在后面紧追不舍。 这时候,同村的村民刘铭富刚好路过,看见田永明持刀追人,知道要出大事,二话不说就上前阻拦,想把两人分开,制止田永明的恶行。 可田永明这会儿已经红了眼,根本不管是谁拦着,对着刘铭富就捅了好几刀,全扎在胸口这些要害部位。刘铭富当场就倒在了地上,后来因为失血太多,没救过来,就这么没了。 田永明杀了人也没停手,接着追大嫂赵某某,追上之后又用刀扎了好几下,把赵某某的肚子、胳膊都弄伤了,幸好后来有旁人赶来阻止,才没出更大的人命。田永明见势不妙,赶紧跑了,这一逃就逃了近20年。 直到2022年2月,公安机关通过视频侦查和情报分析,才在湖南长沙的一个出租屋里把田永明抓了归案,2022年11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这起案子,认定田永明犯故意杀人罪,判了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田永明不服这个判决,提起了上诉。2025年10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本来这案子就该尘埃落定了,可没过多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自己又决定再审,原因是法院审查后发现,原来的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 今年1月21号,这案子在云南高院再审开庭,检察院在庭审上明确说,案子的事实没问题,证据也确凿,定罪是对的,但之前判的死缓太轻了,建议法院改判田永明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的时候,田永明倒是第一次给受害者家属道歉,说自己的行为给死者和家属造成了伤害,还说要是法律给机会,以后再也不危害社会,会尽力补偿。 可嘴上道歉,他还是不承认自己是故意杀刘铭富的,说这是嫂子躲到刘铭富背后,把人推到刀上的,是过失杀人,还说当年强奸嫂子的案子也有问题。这些话都被检察院驳斥了,因为之前的司法鉴定早就说明了,从他用的工具、捅刺的部位和力度来看,就是故意杀人,不是过失。 这事儿牵扯到三个家庭,都被田永明毁了。刘铭富是见义勇为,就因为拦了一下,丢了性命,家里没了顶梁柱,日子过得特别难,他儿子这么多年一直没放弃,到处反映情况,就想给父亲讨个公道。 田永明的大嫂赵某某,这么多年一直活在阴影里,身上的伤疤还在,心里的创伤更重,一提这事儿就难受得不行,还总担心被报复。 田永明的大哥夹在中间也特别为难,一边是自己的亲弟弟,从亲情上想让他活着,可另一边,刘铭富家的冤屈和自己媳妇受的罪,又让他觉得弟弟不该轻饶,田永明的三哥也说,希望能尽量谅解,让弟弟量刑轻点,但也知道得按事实来,这事儿对三个家庭的伤害,这辈子都消不了。 现在案子还没最终宣判,就等法院合议庭讨论后再定。这事儿也给咱们提了个醒,亲戚之间本该互相扶持,可田永明因为一时的歪念,做了违法的事,不仅不认错,还怀恨在心报复,最后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法律从来不会纵容坏人,不管逃多久,犯了罪终究要被追究。 而且像这种恶性案件,量刑就得跟罪行匹配,这样才能告慰受害者,也能起到警示作用,让其他人不敢随便作恶。 另外也得说,遇到这种侵害,就该像田永明的大嫂那样,第一时间报警,不能因为怕报复就忍气吞声。忍气吞声只会让坏人更嚣张,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保护自己。 还有刘铭富这样的见义勇为者,值得所有人尊重,他们的付出不能白费,坏人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才是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