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夏天,苏州官场突然炸锅:时任副市长姜人杰被纪委带走调查。这位53岁上任、只干了三年实权副市长的官员,短短时间内就收了1.08亿多元贿赂,平均一天10万多,单次最多一次拿了8250万,创下当时全国纪录。 姜人杰分管规划、建设、土地、交通这些肥差,地产商找上门,他就帮忙批地、揽工程,钱来得太猛太快。结果东窗事发后,先是被双规,职务没了,2008年南京中院一审直接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二审也维持原判。2011年7月19日,他和杭州副市长许迈永同一天被枪决,成为反腐史上少见的“双死”案例。 判决时法院说得清楚: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国家损失重大,赃款也没全退。最要命的是,早年他拖拖拉拉不配合,立案前没主动交代,之后判决前也没认真检举,立功情节不成立。等到一审判了死刑,他才慌了,开始拼命供出别人,包括苏州政协原副主席赵文娟等十多名官员,牵扯财政、城建等部门,好多人金额也不小,苏州官场一度人人自危。 可即便供出这么多人,法律也没给他开绿灯。受贿规模太大、社会危害太深,单笔纪录摆在那,退赃又不彻底,立功再大也救不了命。反腐就是这样,罪行到这个程度,靠“咬”别人换命基本没戏,必须自己承担后果。 他老婆更离谱,被抓后还想拿100万现金去“活动”捞人,结果自己也栽进去。儿子也跟着沾光,帮着接工程赚黑钱,父子俩把权力当提款机,全家都搭进去了。 姜人杰这事告诉大家,权力一旦失控,贪起来速度惊人,三年过亿不是梦。但伸手必被捉,再大的靠山、再多的“朋友圈”、再猛的检举,都挡不住法律的底线。像他这样疯狂敛财又不认错的,结局只能是死路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