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男子约19岁女孩到自己住处发生了关系,厮混17天后女孩想离开,男子不让,还限制了她的人身自由,女孩向外界求助,男子直接将她给害死了,并且还冒充女孩将她19岁的闺蜜约出来,和闺蜜也发生了关系,随后,男子将闺蜜带到偏僻处也给害了。 张某海1990年出生,案发时34岁,在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居住,没有正式工作,平时靠网络社交寻找目标。 2024年9月1日,他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19岁的李某某,对方刚成年不久,涉世未深,张某海在网上装得很会关心人,三言两语就赢得了李某某的信任。 不久后,张某海提出见面,李某某没有防备,就一个人去了张某海的住处,两人很快发生了关系。 之后的十几天里,李某某一直待在张某海家中,两人像是在谈恋爱,但实际情况远不止如此。 到了9月17日,李某某提出要离开,张某海却不答应,他把李某某的手机抢走,不让她和外界联系,也不允许她出门,强行将她关在屋里。 李某某无法联系家人,整整三天被困在屋内,没有自由,吃喝都要看张某海的脸色。 9月20日这天,李某某趁张某海不注意,偷偷拿回了手机,尝试向外界发送求救信息。 张某海很快发现了这件事,立刻动了杀心,他拿出事先准备的绳索,勒住李某某的脖子,直到对方断气。 李某某死后,张某海并没有慌乱,而是把她的尸体肢解,用塑料袋分装后,分批丢进了绿化带里。 这时候,张某海注意到李某某的手机里还有她闺蜜朱某的联系方式,两人同岁,都是19岁。 张某海开始冒充李某某,通过微信与朱某取得联系,先是用朋友的身份套近乎,又转账两百元作为诱惑,顺利将朱某约出了家门。 10月7日,朱某来到巴彦浩特镇,见面后张某海对她提出了亲密要求,朱某没能拒绝,两人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张某海以出去玩为由,带着朱某开车前往宗别立镇方向的一处偏僻地带。 这是一处飞播区观景台,平时根本没人经过,也没有监控,朱某没意识到危险已经临近。 车停下后,两人因为小事争执了几句,张某海再次抄起绳索,将朱某捆绑,用同样的方式将她勒死。 杀人后,张某海留下尸体独自返回,继续像没事人一样生活。 两条人命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被夺走,张某海的犯罪行为令人发指。 警方接到失踪报警后展开调查,很快发现线索,将张某海抓捕归案。 案件移交到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查明张某海故意非法剥夺两人生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拘禁罪。 2025年法院作出判决,决定对张某海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某海没有提出上诉,内蒙古高院审核同意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 2026年1月23日,张某海在阿拉善盟被依法执行枪决,结束了这场人神共愤的案件。 这件事从头到尾没有任何复杂的动机,也没有所谓的情感牵绊,说到底就是一个中年男人用虚假的身份诱骗女孩,最终酿成恶果。 无论是李某某还是朱某,她们都没有想过一次简单的见网友竟会变成人生的终点。 网络本应该是沟通的工具,却成了张某海布下陷阱的手段。 这不是一场简单的谋杀案,而是一场让人警醒的社会悲剧。 年轻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轻信网络上来路不明的善意,尤其是涉及到见面、金钱、私密场所的时候,更要保持警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