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了!”海南海口,一男子连续2天,花11730元,在一家连锁超市的19家门店,买了59瓶有机山茶油,然后以“有机认证标志过期“为由,索赔10倍赔偿11万元,超市一口咬定男子是“碰瓷式打假”,说“标签瑕疵非质量问题”而拒绝赔偿,男子才不是吃素的,他发帖举报,给超市施压,供应商怕了,给了男子5000元,让他删帖闭嘴。 从辽宁飞到海口,两天跑遍19家门店,狂买59瓶山茶油,开口就要11万赔偿——这位老哥的“生财之道”,看得我一愣一愣的。 事情是这样的:李某某在海口旺佳旺超市买了59瓶有机山茶油,总价11730元,然后以“有机认证标志过期”为由索赔10倍赔偿11万。超市一口咬定这是“碰瓷式打假”,说标签过期是工人贴错了旧溯源码,油本身质量没问题,拒绝赔偿。李某某也不是吃素的,直接发帖举报给超市施压。结果供应商怕影响生意,给了5000元让他删帖,这事儿就这么了了。 说实话,这事儿两边都不太站得住脚。超市标签贴错是事实,按《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标签瑕疵确实要管。但李某某这操作也太“专业”了——两天19家店扫货,还问能不能再多买点,这哪是消费者,分明是冲着“生财”来的。 更值得玩味的是新规。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的,不予受理投诉。海口监管部门也说了,李某某这行为“明显不属于普通消费者”,不支持高额索赔。 法律保护的是正当维权,不是给投机分子当“提款机”。法院早就表态了——超出生活消费需要的索赔,不支持。所以想问一句:你觉得李某某这波操作,是“维权斗士”还是“碰瓷高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