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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小妾除了满足丈夫的生理需求和生孩子以外,还有另一个变态的作用,是后来有人无意

古代小妾除了满足丈夫的生理需求和生孩子以外,还有另一个变态的作用,是后来有人无意间听长辈说漏嘴才知道的,说那时候小妾有时候是可以被“送出去”的,怎么说呢,像是一种交换。

那个冬夜,山西灵石王家大院的后院偏门突然传来一阵压抑的哭声。十九岁的春桃被两个仆妇架着,从湿滑的青苔石阶上跌跌撞撞地走下来。

她赤足踩在冰冷的石头上,三寸金莲几乎要折断。她的丈夫——王家当家主母的哥哥——刚刚在赌桌上把她输给了徽州一个盐商,抵了两百两银子的货款。

春桃原是扬州瘦马,被精心训练成能歌善舞、善解人意的尤物。她以为自己嫁入王家,至少能做一名“姨娘”,却没想到自己连人带身体,不过是一张可以随时转让的活契约。

她被塞进一顶小轿,从山西一路南下。轿子晃荡了整整二十七天,每一次颠簸,都像在提醒她:你不是人,你是货物。

早在战国时期,吕不韦就把邯郸最美的舞姬赵姬“赠送”给了落魄的秦国质子异人。那一夜的“邯郸献舞”,表面上是美人计,实际上是一场精心设计的权力投资。

赵姬后来生下了嬴政,而吕不韦也因此成为大秦的仲父。女人,在这里成了可以交易的“期货”。

东汉末年,董卓把持朝政后,曹操竟把何进的遗妾转赠给自己的心腹猛将,以此换取西园军的实际指挥权。一名女子的身体,就这样在军阀之间完成了权力的交割。

而到了宋代,文人雅士也毫不避讳地把妾当作可流通的社交货币。苏轼被贬南迁时,曾把宠妾春娘送给朋友,换来一匹好马。周煇在《清波杂志》里把这件事记载下来,称为“佳人换马”,竟成一时风雅。

白居易更是在诗里坦然写道:“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意思是,家里的小妾哭了十年,声音从黄莺变成老鸦,他就干脆把她换掉,重新找个年轻漂亮的。

这些男人吟诗作赋的时候,可曾想过,那些被“换”的女人,此刻正坐在哪一间阴冷潮湿的倒座房里发抖?

明清时期的江南大宅,建筑本身就写满了残酷。妻子住正房,坐北朝南,冬暖夏凉;小妾却被安排住在“倒座房”,坐南朝北,终年不见阳光。

山西王家大院至今还保留着那条专供妾室和仆人行走的偏门石阶,石面被刻意磨得湿滑长青苔,就是为了防止她们走得太快、抬头挺胸。

更可怕的是身体上的规训。正妻的缠足通常控制在15厘米左右的“新月形”,既能显示身份,又能正常行走。

而小妾必须把脚缠到小于10厘米,真正做到“三寸金莲”,以供男主人和客人把玩赏鉴。

扬州盐商家族甚至要求小妾每天吃杏仁,据说可以改变体味,让她们在侍寝时更“香”。这些女人一生都被当作活的玩物和生育工具。

然而,即便如此卑微,她们依然在用尽全力寻找一点点属于自己的情感缝隙。

苏州过云楼收藏的一批清代信札里,有一位乾隆年间的无名小妾,她偷偷收养了一个被主人丢弃的女婴,谎称是自己娘家的侄女。她在信里写道:“虽不能为母,亦欲为其遮风挡雨一日。”短短一行字,隔着两百多年,仍让人鼻酸。

《金瓶梅》里的潘金莲,表面狠毒,实则把所有痛苦都发泄在焚香、弹筝、与西门庆争宠上。她知道自己这辈子不可能被当作“人”来爱,于是只能用最极端的方式,争夺一点可怜的关注。

这些小妾的一生,像极了明清小说里反复出现的意象——断线纸鸢。

她们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放飞,又被另一只手随意剪断丝线。风往哪吹,她们就往哪飘。最终,大多落在不知名的乱葬岗,连块像样的墓碑都没有。

因为法律规定,妾死后不得入夫家族谱,只能葬在偏远之地,牌位上只写“某氏”二字。

1909年,《大清民律草案》第一次从法律上动摇了妾的“动产”属性。1912年,京师女学界联合会发表《废妾宣言》,痛斥“人卵相易,禽兽弗为”。

1930年,《中华民国民法》第985条正式确立一夫一妻制,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纳妾制度,才终于在法律上被彻底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