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大冰老师,我要气死了!我在英国读了两年硕,刚回国,结果发现我谈了四年的男朋友劈腿了!最恶心的是什么?他说我那辆宝马(我自己付首付买的)是“共同财产”,要分一半卖掉,不然他就去我公司闹!
大冰:哟,这男的可真是个人才啊。你那车,登记在你名下吧?
女生:对啊!首付是我出的,贷款也是我在还!他就偶尔开过几次,现在跟我说这是“共同财产”?
大冰:这就是典型的“撒泼打滚式分赃”。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你别理他,看他敢不敢去你公司闹。
他要是真去了,你直接报警,说有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你手里握着行驶证、银行流水,怕他个屁?
这种男人,一看就是平时被你惯坏了,觉得“反正你离不开我”、“反正你脾气好”。你这一回国,见识广了,眼界高了,他慌了,知道自己留不住了,就开始搞这种下作手段想捞一笔。
你现在就一句话怼回去:“行啊,你去闹,闹一次我报警一次,顺便把咱俩那点破事全抖出来,看谁丢人。”
女生:可是…毕竟四年感情,我有点下不去手…
大冰:四年感情喂了狗了!他劈腿的时候怎么不想着四年感情?
听我一句劝,这种人越早认清越好。车别卖,房子别动,一分钱都别给他。
你要是心软,觉得“算了闹大了对我也不好”,那你就等着被他吸干最后一滴血。
你现在要做的是:第一,换锁;第二,拉黑所有联系方式;第三,找个律师朋友把话递给他,告诉他再骚扰就起诉。
别犹豫了,这种男人,多待一秒都是对自己的侮辱。挂了吧,去潇洒你的!
你们对这段连麦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