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已婚男子去茶楼喝茶,被一位前凸后翘的女服务员迷住,两人互留联系方式后迅速暧昧,当天便开房发生了关系。确认情人关系后,男子对女服务员出手阔绰,多次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累计金额高达39万元。原配妻子发现后,立即找到女服务员要求返还,对方却理直气壮:这是他自愿给的,我凭什么还?妻子无奈,将女服务员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亮了!
"他自愿给的"这句话,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
庭审中女服务员理直气壮地辩解,可法官根本不认这套说辞。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写得明明白白——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两人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个男人转出去的每一分钱,只要是婚内挣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一个人说了不算。
司法实践中这类案子判得太多了,标准答案就四个字:全额返还
湖南华容县法院审过一起案子,丈夫给第三者转账27万,法院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第三者返还3万。广西容县法院判过一个更有名的——丈夫给第三者转了48万,法院判全额返还30万,利息还得照付。澧县法院2025年判了30多万全额返还,阳朔县法院判了39万多返还。数目有高有低,但法律逻辑高度统一——基于婚外情产生的赠与,法律不认,自始无效。
"自愿"这两个字在婚姻法里分量轻得很,尤其当自愿是建立在背叛之上时
女服务员那句"他自愿给的,我凭什么还"听着理直气壮,可法官的判决书一锤定音: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产生的财物赠与,有悖公序良俗,法律不保护。法院判了她全额返还39万,连利息都没让她少掏一毛。39万花出去的时候有多潇洒,还回来的时候就有多狼狈。这个判决不光是为原配讨回公道,更是在告诉所有人——法律不认婚外情里的"自愿",公序良俗这条底线,谁踩谁买单。
原配妻子在法庭上没说一句多余的话,判决下来后也只淡淡说了一句"谢谢法官"
她没有哭闹,没有在法庭上痛骂那个女服务员。整个庭审过程异常安静,安静到让人心疼。判决生效后她没有接受任何采访,只委托律师转达了一句话:"法律给了我一个公道。"39万对任何一个普通家庭都不是小数目,这笔钱里可能有孩子的学费、老人的医药费、一家人省吃俭用攒下来的积蓄。一个转身的功夫,丈夫把它转给了茶楼里的服务员。这笔钱花出去的时候连一秒钟犹豫都没有,可它本来是要撑起一个家的。
女服务员在判决书上签字的那一刻,脸上的表情变了
她始终不愿意接受这个结果,迟迟不肯签字,最后是法官提醒她"拒不执行判决后果自负"。签字时她低着头,手微微发颤。从茶楼里的偶遇、当天的开房、39万的转账记录、法庭上的硬气辩解,到最后的低头认栽,这场从茶楼开始的"艳遇",以法院执行局划账收场。钱没了,名声也搭进去了,什么都没剩下。而那个男人呢?法院没追究他的责任,可家里的信任已经碎了。39万拿回来了,那个家还能不能回到从前,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信息来源参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无效!》相关判例解读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四十三条,2025年5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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