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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去做不正规按摩时认识了一个女子,两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男人觉得女人身材不错,

男子去做不正规按摩时认识了一个女子,两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男人觉得女人身材不错,长的也好看,女子生活困难,先后借了女子十万元,女子用发生关系的方式还款,一次600元,可后来两人发生不愉快,钱没还完,便将女子告上法庭……

这事听起来像个离谱的段子,却是福建法院实打实审理过的真实案件。男主陈某当初常去一家不正规的按摩店消费,一来二去就和女技师蒲某熟络起来。蒲某年轻嘴甜,外形也合他心意,陈某本就抱着别的心思去的,没几次两人就突破了底线,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相处期间,蒲某总跟陈某吐苦水,说家里负担重,收入不稳定,有时候连房租都凑不齐,今天借几千周转,明天拿几万应急。陈某被哄得晕头转向,想着两人关系不一般,出手也大方,零零散散转了一笔又一笔,前前后后加起来竟有十多万元。

起初陈某没太计较,可眼看着钱越借越多,蒲某始终没提过还钱的事,他也渐渐犯起了嘀咕。蒲某看他催得紧,就提出了一个荒唐的还款方案:自己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现金,不如就用两人发生关系来抵债,一次折算600块,慢慢把账清掉。

陈某盘算了一番,觉得自己既得了好处,又能把钱收回来,怎么算都不吃亏,当场就答应了。从那以后,两人每次见面都带着 “对账” 的意味,每发生一次关系,就在总欠款里扣掉600元。陈某还特意在手机里记着明细,等着账清的那天。

可这种建立在交易上的关系,本来就没什么真情可言,全靠那点新鲜感撑着。没过多久,两人就因为琐事大吵一架,越闹越僵,最后蒲某直接拉黑了陈某的联系方式,搬了住处,彻底没了踪影。

陈某这下慌了神,翻出自己的账本一算,扣掉已经抵掉的部分,还有十万出头的欠款没还。他越想越气,觉得自己钱花了不少,最后还被对方甩了,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他拿着一摞转账记录,一纸诉状把蒲某告上法院,要求对方全额偿还剩余借款。

法庭上,俩人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陈某一口咬定这是正经民间借贷,有转账记录为证,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蒲某却根本不认这笔账,说这些钱根本不是借款,就是陈某支付的服务费用,自己早就通过服务一笔一笔抵完了,两人本就是交易关系,不存在欠钱不还。

法院审理后,很快查清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法官明确指出,陈某明知蒲某从事涉黄服务,还多次向其出借资金,并且双方私下约定以性服务抵消债务,这个约定本身就违反了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基于违法交易形成的债权,根本不受法律保护。陈某主动参与这种违法交易,本身存在重大过错,因此大部分损失只能由他自行承担。

不过法院也没有让蒲某无偿占有这笔钱,最终判决蒲某返还剩余未实际抵偿的本金部分。更让陈某意外的是,民事案子审完,法院直接把两人涉嫌卖淫嫖娼的线索移交给了公安机关。最后俩人都没逃过治安处罚,该拘留拘留,该罚款罚款,一个都没跑掉。

其实类似的荒唐事早已不是个例。之前上海也有一名男子,借给女网友一千块钱,对方提出用身体抵债,结果刚完事就遇上民警检查,直接被认定为嫖娼。男子不服,辩称自己是去要账不是嫖娼,告到法院也被驳回。

法院说得很明白,嫖娼不是只有当场支付现金才算。像这种免除债务、换取财产性利益,只要是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本质就是性交易,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很多人总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换个说法、绕个弯子,就能钻法律的空子,既占了便宜又不用担责任。可天底下从来没有这种两头都占的好事。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交易,从一开始就站不住脚,真闹到撕破脸的那天,法律不会给任何一方撑腰。

到头来,钱没要回来多少,自己还落了个违法处罚的记录,名声也毁了,里子面子全丢光,典型的赔了夫人又折兵。做人做事,还是得守好底线,别总想着走捷径占便宜,不然最后坑的只会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