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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11月,护法军政府改组,七总裁并立。 某日会议散后,总裁之一的岑春煊步

1918年11月,护法军政府改组,七总裁并立。
某日会议散后,总裁之一的岑春煊步出会场,一广东籍议员趋前寒暄,提及当年两广“官屠”旧事,岑春煊面无表情地回了一句:“吾杀人,所杀皆该杀之人。”语毕登轿而去。
这句冷硬至极的自我评价,无论后人如何评判,他至死没有改口。
在这个家族的价值坐标系里,对外杀伐、对内苛责,从来不被视为需要遮掩的事,反而是一种需要代际传递的道德责任。

这种责任感的源头在岑毓英。
咸丰六年,云南回民事起,全省糜烂,二十岁的岑毓英以诸生身份率乡勇入城助守,此后二十年间,他从最基层的团练头目打到云南巡抚、云贵总督,最终平定全滇。《清史稿》对他的定评是:“毓英久任边寄,功绩烂然,与左宗棠齐名。”
光绪十一年,中法战争进入尾声,岑毓英以云贵总督身份统率滇军出关,在越南临洮一带与法军激战,阵斩法军将领数名,收复广威府、清水、清江等失地,毙敌数百。
此役,岑毓英与同年冯子材镇南关大捷形成东西夹击之势,直接促成法国费里内阁倒台。左宗棠当时督办福建军务,坐镇东南海防,岑毓英则在西南陆路独当一面,战后论功,朝野将二人并称,并非溢美。
战后,岑毓英以军功获太子太保衔,卒谥“襄勤”,《清史稿》本传近三千字,于晚清督抚中属篇幅最长的几人之一。

岑毓英给儿子留下的不只有政治资本,还有一套近乎冷酷的为官准则:不徇私、不养望、不恤人言。
岑春煊后来在《乐斋漫笔》中回忆,父亲生前最常对他说的一句话是:“做官不要钱,做事不要命。”他确实把这句话执行到了极致。
光绪二十六年八国联军陷北京,两宫西逃,时任甘肃按察使的岑春煊闻讯,率部星夜驰赴怀来迎驾,沿途击退零散溃兵和趁乱劫掠的土匪,护送慈禧、光绪一路至西安。
慈禧后来回忆,当时以为再无大臣可倚靠,岑春煊突然率军出现,是庚子之乱中少数让她感到安慰的事情。
勤王之功立竿见影:他先授陕西巡抚,次年调山西,再一年调四川,未及到任即改两广总督。从按察使到总督,仅用了三年,升迁速度在晚清官场中极为罕见。
两广总督任上,他把“不要命”三个字变成了系统的弹劾风暴。
胡思敬《国闻备乘》记载,时人称岑春煊与张之洞、袁世凯为“三屠”,张之洞“屠财”,袁世凯“屠民”,岑春煊“屠官”。
这个绰号的来历有硬数据支撑:在两广总督任内约三年多,被他奏参罢斥的文武官员达一千四百余人,平均每天不止一人。光绪二十九年,他一口气弹劾广东一省“钻营奔竞、贪污不职”的府州县官四十余名,广东官场几乎瘫痪,不得不从外省紧急调人填补空缺。
南海知县裴景福贪赃巨万,岑春煊下令严缉,裴氏逃匿澳门租界,岑春煊通过外交渠道据理力争,最终将其引渡归案,定谳发配新疆。
广西提督苏元春,是中法战争中有功之将,但因所部军纪败坏、克扣军饷,岑春煊照样参劾,苏元春被逮入京,下刑部狱。
广西巡抚王之春、布政使汤寿铭,皆因他的弹劾去职。他甚至一度弹劾到军机大臣庆亲王奕劻头上,斥其纳贿误国。清末吏治颓败,督抚弹劾属官本属寻常,但弹劾人数之多、对象之重、频率之密集,整个晚清无人能出其右。
“官屠”二字,既是官场对他的恐惧,也是后人对那一轮大规模整肃的客观描述。
丁未政潮中,岑春煊联合瞿鸿禨、盛宣怀等人,试图扳倒奕劻、袁世凯的北洋势力,一度声势极大。
慈禧召他入京任邮传部尚书,面谕时对他说:“你在两广杀人太多,以后少杀些。”
他还是那句话:“臣所杀皆该杀之人。”
这个回答极其岑春煊——没有任何圆滑,没有任何退让,连在太后面前都不肯软化措辞。政潮最终以他的失败告终,他被开缺出京,改任两江总督,旋又被排挤下台,从此结束了一线政治生命。

如果说岑春煊的铁腕是岑毓英杀伐之气在官场上的延续,那么他的长子岑德固则以另一种方式展现了同一个家族性格的另一面:极端的道德自律。
光绪二十七年,岑春煊正任山西巡抚,其母赵太夫人随任,居太原。这年夏天,赵太夫人突患痢疾,病情危急。
岑德固时年二十四岁,正在京师准备科考,闻讯后连夜驰赴太原,昼夜在床前侍奉汤药。按照传统孝道的极致做法,他割下自己左臂上的一块肉,和入药中进奉母亲,这就是晚清仍被官方认可并表彰的“割股疗亲”,但赵太夫人终告不治。
母亲死后,岑德固滴水不进,七日后哀毁而死。《清史稿·孝义传》收录此事,记载称“德固事母孝,母病痢,割臂和药以进,及卒,哀毁七日不食死”。光绪皇帝下旨旌表其孝行,准予建坊入祠。
以今日视角审视,割股疗亲、绝食殉母,无疑属于应当被历史淘汰的旧道德。但在当时,这是人子能尽的最高伦理义务,是被国家嘉奖、被社会传颂的至高品行。
岑春煊在悲痛中奏请旌表,既是成全儿子的名节,也表明他本人完全认同这套道德逻辑。
而这种逻辑的本质,是把一种伦理要求推到极致,不给自己留任何退路,与岑毓英打仗时的敢死冲锋、岑春煊反腐时的不留余地,在精神结构上如出一辙:对敌人不留情,对自己也不留情。
所以,后世之人,皆认为岑氏家族乃“一门忠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