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浙江温州,保安因为送外卖慢了几分钟,被业主打伤,负责人发声:送外卖不是保安的工作

浙江温州,保安因为送外卖慢了几分钟,被业主打伤,负责人发声:送外卖不是保安的工作范围,一定要替基层保安讨个公道!业主回应,我付了物业费,你们就得给我送上门!

据悉,这是一个高档小区,业主们都非常注重自己的隐私和安全,尤其是送外卖的频繁进出小区,他们认为保安监管力度不够,所以,对这件事情很不满。

业主们认为送外卖的不能够直接送到小区,送到小区门口就可以了,而物管和保安应该负责送到业主家门口。

因为自己付了物业费,保安就要保护业主的安全,所以在大门以内都是物业和保安的事情,而大门以外则是外卖员的事情。

业主联名上书,要求保安阻止外卖员进入小区,物管没有办法,只能采取了业主的建议。

从此外卖员就只能够把外卖送到小区门口,然后由保安负责送到业主家门口。

对于这件事情,保安的抵触情绪很大。

保安的本职工作是保护业主的安全。如果业主担心安全隐患,完全可以等送到了大门口,然后自行到大门口来取。

这不就是两全其美了吗?

可是业主不干,非得要保安送到自己家门口。

业主就是上帝,针对业主的这些要求,保安有怒不敢言,只能够照做。

保安队伍中也有年龄参差不齐的,看门的保安就是年龄稍微大一点的。

有一天,一户业主点了外卖,外卖员照常送到了大门口,交代保安要尽快送到某栋某单元某户。

保安说好,但他手中当时正有其他的事情,另外有个业主给他打电话,说要查一下某个时间段到他们家的访客,看他进大门是什么时间?出大门又是什么时间?

于是,这个保安正在查访客登记记录,等查完登记记录,已经过去了好一会。

保安才想起还有一个业主的外卖没有送,于是,赶紧拎起外卖朝这个业主家走去。

结果,只见一个男子气冲冲的从对面道上走过来,看到保安拎的外卖盒子就问,给我看一下。

男子看清楚送货地址之后。确认这个外卖就是自己的,大怒:你怎么现在才送?我这个是在网上买的药品,刚从冰箱里取出来送过来的,要马上送到我这里再次冷藏,你看看现在都耽误了多久了?

这个药一旦在高温下面待太长的时间就没有用了,现在天气这么热,在外面多待一秒钟都不行,送过来的时候,你就应该第一时间送到我的家里,你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送过来?

保安开口解释:我当时在给另外一个业主查访问记录。

什么?你给另外一个人查记录,就耽误了我的?你知道这对我来说多重要吗?

男子业主越说越气,保安看到他情绪如此不稳定,就赶紧闭嘴,不再说话了,听由业主数落。

可是,这个男子业主光数落还不行,抬起手开始打保安,而且越打越起劲,越打越严重。

保安赶紧双手护头,蹲在地上,他万万不敢还手,万一打伤了业主自己赔不起。

这个业主是个20来岁的男子,气血方刚有的是力气,他一开始用手打,后来改成用脚踢。左踢右踢,踢了十几分钟才停住。

这时,保安已经口鼻出血了,而男子业主却扬长而去。

小区的其他保安赶紧过来,把这个被打伤的保安送去救治,物管负责人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十分生气,提出向业主索赔。

业主理直气壮:他来晚了,我打他一下怎么了?

负责人说:你这叫打他一下吗?你这叫故意伤人,想要把他殴打致死。他都已经被你打出血了,你再踢下去,他就生命不保了。

男子颐指气使,继续争辩:那是因为他做事情太慢了,耽误了我的事。你们物管不负责任吗?做事这么慢的保安就应该被开除。我是这里的业主,我给你们出物业费,我对他提一个要求怎么了嘛?我要求他快点送东西给我,这个要求很过分吗?

负责人说:关键是这个送外卖,它也不是保安的基本职责呀,它不是我们的工作范围。

男子业主说:那你们当初就不要答应啊,你们既然又答应了要送货,那就应该及时快速的送到我家。

负责人忍住怒气说,业主,当时是你们联名上书逼着我们干送外卖的事,这原本就不是我们的工作范围。

双方谈到这里已经谈不下去了,物管就报了案。

男子业主的家人一听到报案了,赶紧就向物管部门宣称男子有精神病史,出手打人的时候正犯病。

物管负责人不卑不吭地说,双方对话的地方正好又小区监控,到时候看监控就知道了,哪个精神病能说出如此精神的话语。

保安工作范围由《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2条法定界定,核心为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及技防服务,严禁行使执法权或限制人身自由。

根据上述条例进行延伸,保安服务基本为两大类:第一类从事专门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等安全防范工作;第二类从事物业服务,即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送外卖都不是保安的基本工作职责。

关于这事,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