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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子租了套房一住就是18年。退租时房东竟要求“恢复如新”——拆除隔断恢复三

上海,男子租了套房一住就是18年。退租时房东竟要求“恢复如新”——拆除隔断恢复三室、全屋刷回白色、地板灶台全换新。谈不拢直接告上法庭索赔24万!法院判了!

在租房市场中,长期稳定租住的租客,往往是房东眼中最省心的合作对象。

上海一位租客张先生,踏踏实实租住一套房屋长达18年,期间从未拖欠租金、从未刻意损毁房屋,本以为退租交接只是简单流程,却没想到被房东一纸诉状起诉,索要高达24万余元的巨额赔偿。

这场反差极大的租房纠纷,因为细节特殊、判决公正,成为了极具参考意义的民生案例。

很多人不知道,这场纠纷的根源,并非退租突发矛盾,而是搁置了18年的房屋改造遗留问题。

2006年,张先生初次租住该房屋时,和房东刘女士签订了一年短期租赁合同,协议中明确标注退租需恢复房屋原始状态,同时张先生缴纳了11600元押金作为租住保障。

为适配家庭居住,张先生在入住初期对房屋进行了格局和装修调整,将三室改四室、白墙改黄墙,所有改动均提前征得房东口头同意,当时双方相处融洽,没有任何争议。

一年租期结束后,双方均未续签书面合同,默认延续租赁关系。

不同于短期租房的频繁变动,张先生在此后的十几年里,始终稳定居住、按时缴费,房屋整体使用状态平稳。

直至2024年,张先生因生活规划变动决定退租,长达18年的租赁关系正式终止,潜藏多年的隐患彻底爆发。

房屋交接核验时,刘女士不再认可当年的口头许可,以房屋现状与交房标准不符为由,提出了全方位复原要求。

除了要求拆除隔断、恢复原始户型、全屋墙面重新刷白之外,还要求租客全额更换老旧地板与厨房灶台,坚持要求房屋必须达到全新出租标准。

为此,刘女士结合市场装修报价和空置周期,统计出高额赔偿明细,包含14万余元全屋修复费用、10万元房屋空置损失以及5000元逾期违约金,总计索赔24万余元。

面对近乎天价的赔偿要求,张先生十分不解且坚决拒绝。

他在沟通中详细说明,房屋出现的墙面发黄、建材老化、设备磨损等问题,都是近二十年持续居住带来的正常现象,属于房屋自然折旧范畴。

其中墙面渗水发霉是建筑外墙质量问题导致,和人为使用无关,全屋仅有一处办公椅长期摩擦造成的局部地板破损,属于轻微人为使用痕迹,其余损耗均非自身责任。

同时他坚持,房屋改造是房东当初明确同意的,不该由自己承担全部翻新成本。

双方就损耗责任、复原标准、赔偿金额反复拉锯,始终无法达成和解。

协商彻底失效后,刘女士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全额赔偿,张先生也主动提起反诉,要求房东全额退还租房押金,通过司法途径厘清权责。

为杜绝主观判定偏差,法院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展全屋损耗司法鉴定,精准界定损耗成因。

鉴定结果明确,案涉房屋绝大多数老化、破损痕迹,无法认定为租客使用不当、恶意损毁造成,均属于长期居住的合理自然损耗。

同时法院查实了一个关键细节,房东在双方产生赔偿争议后,并未主动挂牌出租、整改房屋减少损失,而是放任房屋长期空置,属于主动扩大损失的行为,这也是法院驳回其全额空置索赔的核心原因。

法院审理过程中重点核实了合同效力问题,即便双方后续多年未续签合同,转为不定期租赁,但首年签订的书面合同核心条款依旧具备法律效力。

租客虽有房东口头改造许可,但无任何书面留存凭证,无法对抗合同中“退租恢复原状”的明确约定,因此户型整改、墙面复原的相关费用需由租客承担。

结合18年租住年限、房屋原始装修状态、鉴定结论与双方过错程度,法院最终酌情判决,张先生承担修复费3万余元、空置损失3万余元,合计赔付6万余元。

房东抵扣费用后,退还张先生剩余押金6600元,判决现已全面生效。

事件曝光后,众多网友结合租房经历展开热烈讨论。

对此,有网友表示,房东收了18年租金,早已覆盖房屋装修和折旧成本,强行要求旧房翻新、全额赔偿,完全不符合常理。

还有网友表示,本案最深刻的教训就是,租房所有改动都要落实书面凭证,口头承诺毫无保障,最终只会吃哑巴亏。

也有网友表示,法院判决拿捏得恰到好处,既让租客为无凭证改造承担责任,也驳回了房东不合理的过度索赔,公平划分了双方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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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河网 2026-7-15

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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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22:54
十八年,按今年算也就是08年,我去,那时候房租可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