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吓人了!”7月10日报道,浙江杭州,一女子兴冲冲体验人生第一次抱石课,从不算高的岩壁上跳下。她满心以为会落入软垫安全的怀抱,谁知身体刚接触到垫子,后背就传来撕裂般的剧痛,瞬间瘫倒!本以为只是小事,检查结果却如晴天霹雳!
医院诊断书白纸黑字写着:胸椎压缩性骨折。
一个从来没玩过攀岩的姑娘,人生第一次上抱石课,高度不到三米,底下铺着标准厚度的缓冲垫。所有人都告诉她安全。教练在场。保护措施到位。结果人瘫了。
这事儿最讽刺的地方在哪儿?不是垫子不够厚,也不是她跳的姿势有多离谱。是她完完全全按照规则来的,规则告诉她往下跳就行,规则告诉她垫子能接住。规则骗了她。
靶子就这一个:抱石馆把“安全”当成营销话术在卖,压根没打算为这四个字负责。
先把这个姑娘的伤说清楚。胸椎压缩性骨折,不是扭了脚踝也不是磕了膝盖。脊柱。人体中轴线。她今年26岁,刚工作没几年,现在躺床上翻个身都得人帮忙。医生说,碎骨渣再偏一厘米扎进脊髓,下半辈子就瘫了。这话不是吓人,2021年上海一个姓陆的姑娘,玩抱石腰椎压缩性骨折,九级伤残,手术打了六颗钢钉。
你说抱石这运动本身高危,参与者自己该担风险。对,民法典有“自甘风险”条款,法院也说了,参与者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但问题是,你岩馆收了258块钱的课时费,墙上挂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教练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证贴在那儿,你跟我说“我们只走保险”?
两块钱的意外险保额一万。她医疗费已经花了两万五,后续取钢钉还要两万,误工费小十万。店家回复:“抱石受伤很正常,我们只走保险。”
我就问一句:你卖的是“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服务,还是卖了一张两块钱的彩票?
再看看教练干了什么。45分钟的课,前35分钟教落地动作,最后10分钟让她爬。监控视频里小张爬到中间就说“抓不住了”,教练用激光笔指着让她继续往上,嘴里说的是“不要勉强”,动作是让她爬到最高点再跳。
最高点和下落点差出一米多的高度。从2.5米跳下来,落地瞬间冲击力是体重的5倍以上。三米多高就是6倍。你让一个力竭的新手用标准动作卸掉6倍体重的冲击力?
小张说她第一次抱石。教练说她有过两个月难度攀岩基础。两边各执一词。但难度攀岩有安全绳悬着,抱石全靠自己往下跳。有绳子跟没绳子的区别,你一个持证教练分不清?
2025年1月珠海一个20岁大学生,狸石攀岩馆,12米高,自动保护器主锁从安全带上脱了,人直接砸地上,诊断写了16处伤: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鼻骨多发骨折、肺感染、应激性胃溃疡出血……直接经济损失25万。事故直接原因?教练没检查安全扣。
你看明白规律了没?教练不检查、不确认、不制止。出事就一句“姿势不对”、“自己不小心”。岩馆赚钱的时候不嫌人多,出事了就搬出“自甘风险”当挡箭牌。
抱石攀岩,2013年就被国家体育总局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国家标准GB19079.4-2025明确要求,抱石区保护垫厚度不低于50厘米,边缘外伸不低于1.5米。你场馆达标了吗?教练有没有按《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对参与者进行书面风险告知、签字确认、全程监督?
这不是什么灰色地带。攀岩被定性为高危项目的那一天起,经营者就该明白:你赚的是风险管理的钱,不是卖门票的钱。
2023年上海普陀法院判过类似的,攀岩馆赔了5万。法官说得很直白:“被告在服务过程中,履行告知和提示义务存在一定的疏失。”注意这个措辞——是“疏失”,不是“服务不到位”,是法定义务没尽到。
两块钱的保险买不来一条脊椎。一万块的保额撑不起下半辈子。岩馆老板说“自己永远是自己的第一责任人”,对,没毛病。但第二责任人是谁?你把风险告知书写得跟天书一样,把教练资质挂得跟奖状一样高,钱收了人伤了,来一句“我们只走保险”——这叫把安全保障义务外包给两块钱的意外险。
小张现在还直挺挺躺床上呢。
(综合1818黄金眼、解放日报·上观新闻、上海高院等,2026年7月9日至12日)
抱石攀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