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就必须赔!镇江61 岁大妈深夜骑电摩撞树惨死,家属怒告路政狂索赔 149 万!路政含泪喊冤:她无证驾驶,路面坑洼根本没法 24 小时盯守修补!双方死磕对峙,法院一审判出惊人结果,所有人瞬间沉默!
在2025年7月4日深夜,夜色漆黑,镇江一条城市道路上格外安静。61岁的李某独自骑着电动摩托车赶路, 行驶途中,李某的电动车突然莫名失控,车身剧烈晃动,根本来不及反应调整方向,车辆直直冲向路边的行道树,重重撞了上去。
猛烈的撞击让李某当场重伤,事发后路人紧急拨打急救电话,可遗憾的是,经过全力抢救,李某最终还是不幸离世。
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还原了事故真相。
事发的非机动车道上,有一处宽20厘米、深5厘米的水泥坑洼,路面破损凹陷十分明显。而且该路段夜间照明条件较差,昏暗的光线让驾驶人很难提前察觉路面隐患。
现场没有任何车辆剐蹭痕迹,能够确定是李某单独骑行发生的事故。 悲痛万分的家属,把所有过错都归到了道路管养部门身上。
家属直言,正是因为路面长期存在坑洼,管养方迟迟不修补,也不设置任何警示标识,才直接导致李某骑车失控撞树身亡。 料理完后事,家属一纸诉状将当地道路管养部门告上法庭,一口气提出149万余元的赔偿诉求。
面对巨额索赔,道路管养方满心委屈,连连喊冤。庭审现场,管养方的辩解十分直白,他们表示城市道路范围极广,路面偶尔出现小坑小洼属于正常损耗,工作人员只能定期巡查维护,根本做不到二十四小时实时盯守、随坏随修。
同时管养方还指出关键问题,李某骑行的属于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而李某本人没有对应的驾驶资质,属于无证驾驶。深夜行车光线不足,她自身没有谨慎观察路况、减速慢行,这才是事故发生的核心原因,不该让管养方承担主要责任。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一边是痛失亲人执意追责的家属,一边是自认无重大过错、不愿担责的管养部门,案件一时间陷入僵持。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结合现场勘查结果、交警笔录以及双方证词,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理。
法官表示,案涉路面的坑洼尺寸,足以干扰电动车正常行驶,极易造成车辆失衡侧滑,管养部门长期未修补破损路面,也未设立警示标志,确实没有尽到道路养护和安全保障义务,存在履职过错。 但法院也明确,李某的自身问题才是事故的主导因素。
无证驾驶本身就是严重交通违规行为,深夜路况昏暗,她未降低车速、仔细观察路面,多重疏忽叠加,是酿成悲剧的主要原因。
最终一审判决尘埃落定,结果出人意料。法院判定,李某自行承担90%的主要责任,道路管养部门承担10%的次要责任。
管养部门需赔偿死者家属149441元,驳回家属其余的高额索赔诉求。 一九开的责任划分,没有偏袒任何一方,既追责了履职不到位的公共部门,也明确了个人违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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