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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尽天良!”87岁拾荒老人在街上捡废品,一名女子突然拿起树枝暴打老人,把老人打

“丧尽天良!”87岁拾荒老人在街上捡废品,一名女子突然拿起树枝暴打老人,把老人打到在地!可女子还不罢休,又拿起路边的拖把,击打老人的头部!关键时刻,一个骑电瓶车的农民工飞奔上前,一把将女子推开!

那天下午天还热得很,拾荒老人正沿着路边翻垃圾桶捡塑料瓶和纸箱。

因为岁数大了,老人走路都颤颤巍巍的,谁能想到祸从天上来?

旁边突然窜出来个女的,看着穿得人模人样的,却从路边捡起一根树枝,上来二话不说照着老人就抽!

老人哎呦一声就栽倒在地上,旁边店里的服务员听见动静立马冲出来,指着那女的喊:“你疯了啊?干嘛打老人家!”

结果那女的跟没听见似的,又抄起路边商家放着的拖把,往老人头上砸!

那拖把杆还是木头的,如果任由她乱砸,老人家哪还有命在?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骑电动车路过的农民工大哥,车都没停稳,就冲过来抬手狠狠把那女的推出去!

“你还要不要脸?欺负这么大岁数的老人?”

大哥把老人护在身后,脖子上的青筋都爆起来了,那女的还想往上扑,被大哥瞪了一眼直接吓得不敢动了。

后来有人报了警,警察来把那女的带走了!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女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呢?

该女子无故对87岁高龄老人进行暴力殴打,且使用了树枝、木质拖把等工具,专门击打老人头部等要害部位,导致老人倒地。

如果经法医鉴定,老人的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该女子将直接构成故意伤害罪。

另外,即便伤情鉴定为轻微伤,由于其在公共场所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也极有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构成寻衅滋事罪。

受害人为87岁高龄老人,属于法律明确保护的弱势群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事司法实践,针对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实施暴力伤害,属于法定或酌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结合该女子无故施暴、持续升级攻击、无视路人劝阻等恶劣情节,司法机关在量刑或行政处罚时必将予以顶格严惩。

农民工大哥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推开施暴者,属于法律明确认可的见义勇为行为。即便在过程中造成施暴者轻微损害,救助人也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看完这段监控,真是让人气得浑身发抖,又为那位农民工大哥的挺身而出感到热血沸腾!

他连车都没停稳就冲了上去,一把推开施暴者,把老人护在身后。他可能没有体面的工作,没有光鲜的衣着,但在大是大非面前,他比那些冷眼旁观、甚至事后还要在网上“理中客”的人高尚一万倍!

还有这个女子,必须严惩!人人都会老,岁月饶过谁?今天你仗着年轻力壮欺负拾荒老人,明天法律就会用铁窗教你什么叫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