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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官场上混,任何时候都要讲一点情面的,除非有过节。 咸丰十一年,曾国藩把安徽巡抚

在官场上混,任何时候都要讲一点情面的,除非有过节。
咸丰十一年,曾国藩把安徽巡抚翁同书给参了,罪名很大,即“丢城弃地”,按律当斩。
论辈分,翁同书的父亲翁心存是道光二年进士,曾国藩是道光十八年进士,曾当是翁的晚辈。
曾国藩做过很长时间的京官,与翁心存不可能没有交集。
比如道光二十九年,翁心存任上书房师傅、国子监祭酒,并兼察太常寺演礼,这一年曾国藩为太常寺祭品官,也就是说,他们曾在一个单位上过班。
那么翁心存与曾国藩关系如何呢?总体来说应该很一般,因为他们在治学上倾向不同,翁推崇的是“汉学”,曾推崇的是“理学”。
至于翁心存如何看待曾国藩,史料中没有记载,主要是翁心存其人城府极深,不轻易表露心迹。
就算关系一般,基本的情面还是要讲的,以曾国藩的为人,不至于弹劾翁同书,还主张治以死罪。
也是有原因的,咸丰四年湘军攻取武汉,捷报传到京师,咸丰帝令曾国藩署理湖北巡抚。
这个时候,祁寯藻说了一番话:“曾国藩一个在籍侍郎,犹如匹夫,举臂一呼,竟有万余人跟随相应,恐怕不是国家的福分”。
咸丰赶紧拿掉了曾国藩的巡抚,仍令他为侍郎。
祁寯藻说的话和翁心存又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他们的关系很铁,是朝野尽知的至交,祁寯藻的态度如此,就很容易让曾国藩对翁心存产生想法。
所以,当曾国藩弹劾翁同书的时候,也就少了顾忌,反正关系不咋地,还怕个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