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桂贞石案:零口供+证据矛盾,关了12年才等来清白
我是北京陈炜律师。今天讲一个让我心里发堵的案子——四川乡村教师桂贞石,被控强奸女学生和未婚女青年共5起事实,服刑12年后改判无罪,那时他已年近73岁,一年后又去世了,国家赔偿至今无着落。
1990年代,桂贞石被抓。公诉机关指控他共实施了5起强奸犯罪事实,但主要证据均为被害人陈述和检举,以及部分证人证言等证据佐证,且被害人陈述等诸多证据存在瑕疵和矛盾,证人证言只能证明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不能证明强奸事实。桂贞石本人一直是"零口供"。
2010年9月,四川省高院接受申诉,指令达州中院再审。2012年2月,达州中院发回宣汉县法院重新审判。2013年9月,宣汉县法院经重新审理认为:原公诉机关对桂贞石共指供了5起强奸罪的犯罪事实,但公安机关指控桂贞石犯强奸罪的主要证据,均为被害人陈述和检举,以及部分证人证言等证据佐证,且被害人陈述等诸多证据存在瑕疵和矛盾,证人证言只能证明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不能证明强奸事实。且被告人桂贞石一直是"零口供",系据以定案的证据不足。"原起诉指控桂贞石强奸……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汉县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桂贞石无罪的判决。
桂贞石背负了35年的"强奸犯"身份,终于得到了法律的正名。
我是陈炜,武警、检方、纪委、律师,这条路上我见过太多这样的悲剧。桂贞石案告诉我们三件事:
第一,零口供本身不是定罪障碍,但零口供加上客观证据缺失、言词证据矛盾,就是护身符。桂贞石从头到尾没认过,这一点在辩护时极其关键。
第二,被害人陈述有瑕疵和矛盾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司法实践中,被害人陈述属于言词证据,必须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达到"证据确实充分"。
第三,也是最让人痛心的——正义来得太慢。桂贞石等了35年,等到无罪判决时年近73岁,一年后就去世了。家属在亲人被带走的第一时间,就必须找专业刑辩律师介入,别等"看看再说",别等"关系运作",时间是最贵的成本。
这个案子我每次讲都沉重。嫌疑人家属们,你们今天的每一次及时应对,都是在为亲人争取时间。
四川桂贞石案:零口供+证据矛盾,关了12年才等来清白 我是北京陈炜律师。今天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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