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儿媳”不能要!湖北宜昌,女子和男友上门拜见准婆婆,却盯上准婆婆的手机支付密码,趁人不注意,将3000多元转到自己手机里,将记录删除。第一次得逞后,女子再次去准婆婆家又趁其不备转走4500.2元,连零头都不放过。就在她暗自庆幸时,准婆婆发现微信里钱少了,立马报警。这下女子彻底露馅了,结局让人唏嘘。
生活里最让人寒心的,往往不是陌生人的算计,而是身边看似亲近之人的暗中背刺。
2025年,35岁的杨某和男友恋爱稳定后,趁着节假日第一次跟着男友上门拜见未来婆婆李女士。
初次见面,杨某待人有礼貌、言行得体,处处表现得温顺懂事,给长辈留下了极好的印象。
李真心把她当成未来儿媳看待,待人十分热情,对她完全没有防备之心。
国庆假期结束之后,杨某又先后两次单独上门拜访。她频繁的走动,便和李女士熟络起来。
李女士平时使用手机、微信付款也没背着这位未来儿媳,万万没想到,这就留下了隐患。
其实,杨某把老人的支付密码都暗暗地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趁着老人放松警惕、不设防的状态,她悄悄记住了老人的手机锁屏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心里悄悄萌生了贪念。
杨某找准没人注意的空档,第一次拿起李女士的手机操作,悄悄通过微信分多笔给自己转账,累计3011元。
做完一切后,她熟练删除所有聊天和转账明细,抹去全部操作痕迹,确认看不出任何异常后,装作无事发生。
杨某第一次得手后,没有被发现,她的侥幸心理越来越重,没过多久再次上门,又趁着独处机会故技重施,再次从老人微信账户转走4500.2元。
前后两次转账加起来,总共盗取金额7000多元。
杨某依旧删掉所有记录,笃定老人年纪大、不会仔细核对账单,根本发现不了异常。
日子一天天过去,就在杨某以为事情会永远瞒下去时,最终还是露出破绽来了。
李女士偶然间在核对微信收支明细时,发现账目不对劲,钱明明自己没花却莫名减少了,老人察觉异常后,当即选择报警。
警方介入调查后,线索很快锁定到杨某身上。
杨某知道瞒不住了,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两次秘密转账、盗取他人财物的全部违法事实。
杨某以为她删掉微信账单就不会被发现,要知道,银行后台流水、微信后台交易记录全部可以调取作为证据,销毁痕迹只能说明她明知自己行为违法,还故意为之。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首先,杨某是偷偷记下密码、趁主人不在秘密转账,还刻意删除流水掩盖痕迹,主观上就是想非法占有他人钱财,属于典型的“秘密窃取”,完全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
哪怕双方关系再好,未经主人明确同意划转资金,金额达标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规定:盗窃金额1000元至3000元以上即为“数额较大”,本案涉案7511.2元,已达到入罪标准。
法院经过审理明确,女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他人钱款,金额已经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考虑到她主动自首、如实认罪,情节相对从轻,最终依法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最后想说,不论和谁感情再好,钱财必须设防。不管关系多亲近,手机密码、支付密码都不能轻易让人知晓,不要因为盲目信任他人,让自己辛苦攒下的积蓄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有人说,真傻,以后钱多是你的,又何必这样,现在,连你男朋友都恨你,男友也没了,自己还落的这个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