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被枪决的女明星,曾红遍大江南北,枪毙前称自己是做好事。 谁能想到,那个能把山歌唱得春意盎然,让全场屏息的“刘三姐”,最后的人生谢幕,竟然是在冰冷的法庭与刑场? 程春莲的故事,根本不是什么明星堕落的俗套剧本,而是一场她与自己公众形象“刘三姐”之间的致命搏斗。 她的悲剧就在于,她想戴着“刘三姐”的光环去捞钱,结果那失控的欲望,把头上的光环和她自己,都撕了个粉碎。 在舞台上程春莲可不只是个演员,她是个符号,代表着纯洁、坚韧,还有那股子泥土里长出来的生命力,那个舞台上光芒万丈的刘三姐,其实是个苦水里泡大的孩子,小时候连饭都吃不饱。 进了歌舞团,她白天打杂,晚上就躲起来偷偷练功,她总觉得,自己能把观众唱哭,因为那是“苦出来的命”。 凭着这股劲,她成了团里的“台柱子”,眼神干净透亮,歌声一响,就是八十年代收音机里最熟悉的“广西味道”。 鲜花和掌声包围着她,但完美的“刘三姐”光环之下,裂痕早已出现,程春莲的内心,根本不想一辈子受那些规矩束缚,歌舞团一个月300块的工资,怎么可能填满她对财富的渴望? 恰好那个时代也疯了,八十年代后期,“下海”潮风起云涌,一夜暴富的故事天天都在上演。 这种氛围像一把火,点燃了她心里的干柴,她再也按捺不住,不顾家人反对,甩掉了光环,一头扎进了经济特区深圳。 到了深圳,她先是在一家叫“美尔雅”的服装公司做销售,凭着“刘三姐”的名气和天生的好口才,业绩一路飙升,很快就当上了小主管,从这时起,“刘三姐”这个艺术形象,已经被她当成了换取财富的工具。 真正的转折,是她认识了渤海石油公司一个姓梁的科长,她把自己的明星魅力用到了极致,迅速和梁某搭上了线,开始倒卖当时比金子还珍贵的石油。一个本该在舞台上放歌的艺术家,就这样钻进了国家严格管控的领域。 她的模式很简单:利用关系低价拿到计划外的石油指标,再转手高价卖给急需用油的企业。 从1988年开始,她累计倒卖了汽油2827吨,柴油2491吨,非法获利高达76.6万元。 钱来得太快了,刚开始她还心慌,后来看着塞满现金的箱子,胆子也越来越大,她彻底忘了,自己曾经是那个眼神纯净的“刘三姐”。 1989年一封详尽的匿名举报信送到了黄石市检察院,专案组迅速查清了她和梁某的勾当,曾经的“刘三姐”锒铛入狱,整个社会都炸开了锅,可笑的是,在法庭上,她拒不认罪,态度强硬。 她竟然声称,自己倒卖石油是在帮国家平衡资源,解决企业困难,自己是个“功臣”,这是她最后的挣扎,也是对“刘三姐”这个符号最荒诞、最无耻的滥用。 法庭上的她,再也不是那个艺术家,而是一个被欲望吞噬的罪犯。 1992年春天,案件宣判,在那个对经济犯罪从严处理的年代,她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成了我国首位被执行死刑的女明星,临刑前,她还在大喊不公,质问为什么自己的“贡献”没人承认。 程春莲的悲剧,是一个强大的文化符号,在撞上个人野心和时代洪流时,被它的承载者亲手撕碎的过程。 当一个人被塑造成符号时,最危险的,可能就是忘了符号和真实自我之间的那道边界,歌声可以飘得很远,但失控的欲望,却会把人直接拖进深渊。
大家发现没,最近的内娱真的大变天了。不是什么明星又塌房,而是喜事连连,女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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