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男子和4个朋友在酒吧喝酒,喝上头后,他看老板娘长得漂亮,就凑近对着她动手动脚,老板娘反应过来后大声斥责男子,却遭到男子殴打,另外2名男顾客看不下去了,上来将男子拉开,男子4个朋友却误以为2人是在挑衅,他们冲上来就对着2人和老板娘一顿打,还把酒吧桌椅酒水砸的满地都是,结局出乎意料。 场面乱成一锅粥。酒吧里桌椅横七竖八地倒着,碎玻璃和酒水洒得遍地都是,叫骂声和呻吟声混作一团。齐某某和他的四个朋友酒后失控,对酒吧女老板刘某某和两名劝架顾客顾某某、吕某某拳打脚踢。直到有人报警,这场闹剧才得以收场。 警察赶到后控制了场面,随后启动了一套叫做“警调联动”的处理机制。说白了就是派出所和地区调解中心联手,不急着抓人判刑,而是先让双方坐下来谈谈怎么解决这个烂摊子。调解员和民警分头行动,一边安抚受伤的三个人,一边给齐某某一方讲解法律条文。 这事儿最让人意外的是结局——齐某某和他的四个朋友没有进拘留所,而是签了一份调解协议:当场道歉,一次性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财物损失共计15万元。 醉酒从来不是违法的挡箭牌。齐某某等人起初以为“喝多了不算故意”,想拿酒精当借口逃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白纸黑字写着,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同样要受处罚。动手动脚侵犯他人身体权,被指责后还殴打他人,结伙滋事、损毁财物,这一连串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和殴打他人两类违法行为。 调解不是和稀泥。有些人觉得这种处理方式太便宜了施暴者,认为寻衅滋事就该直接拘留。但法律有温度也有弹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可以调解处理。调解成功意味着齐某某等人避免了拘留的处罚,而受害者则及时拿到了实实在在的赔偿。这种“道歉+赔偿”的方式,有时候比单纯处罚更能解决问题。 那两名劝架的顾客顾某某和吕某某的行为被明确认定为见义勇为,而非互殴。区分正当防卫和互殴,关键看谁先挑事、行为是否针对正在进行的侵害、以及反击是否过度。他们是在刘某某被殴打时出手制止,仅仅实施了“拉开”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这个定性特别重要,它告诉我们在别人遇到困难时,敢于出手相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十五万赔偿款背后是法律明确的“必赔项”。《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15万不仅包括三人的医疗费、误工费,还有酒吧被损坏的桌椅、酒水等财物损失。齐某某和四个朋友共同侵权,连带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 类似的酒吧冲突并不少见。在乌拉特前旗,一名男子因视觉错误误以为别人打了自己女朋友,结果出手打人;在包头,两伙人只因“多看了你一眼”就在酒吧门口大打出手,最终涉案六人中有四人被刑事拘留。更严重的是内蒙古赤峰松山区某酒吧的醉酒持刀互砍事件,参与者受伤严重,有人手筋被砍断,有人眼睛受重创。 酒精似乎总是这类冲突的催化剂。亲友相聚把酒言欢本是美事,可一旦过量,就可能酿成祸端。 这场酒吧闹剧的结局引发了不少讨论。有人支持调解方案,觉得“15万赔偿到位比拘留更实际,受害者能及时拿到钱治病修店”;也有人质疑处罚太轻,认为“明明是寻衅滋事,又是揩油又是打人还毁财物,只赔钱太轻了”;更多人关注见义勇为的定性,欣慰“幸好没把好心人算成互殴,不然谁还敢管闲事”。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