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列宁遭遇刺杀,女刺客卡普兰对着他连开了三枪。很快杀手便被抓捕,而她的下场实在是惨不忍睹…… 芬妮·卡普兰1890年2月10日出生在俄罗斯帝国沃林省一个犹太家庭,真名费加·海莫夫娜·罗伊特布拉特。她父亲当教师,一家有四个兄弟三个姐妹,生活在乡村。她在家学基础知识,没上过正式学校。青少年时移居敖德萨,做帽匠维持生计。1905年前后接触革命想法,加入社会革命党,参与地下宣传和小型集会。 1906年16岁时,她在基辅卷入针对总督的炸弹阴谋。她运送炸弹部件,组装中炸弹意外爆炸,她受伤被捕。审判后判终身劳役,送西伯利亚内钦斯克苦役营服刑11年。每天强制劳动如采矿修路,监狱环境让她视力严重衰退,只能看模糊轮廓。她接触其他政治犯,学习革命理论,继续关注社会变革。 1917年二月革命后,临时政府大赦,她获释。返回城市,通过眼镜恢复部分视力。她重回社会革命党,参与党内活动,对十月革命后布尔什维克做法不满。她在莫斯科周边移动,联络旧识,准备行动。她视力问题没阻挡她决心,她坚持参与政治事务。 1918年8月30日傍晚,列宁在莫斯科南部米海尔松工厂向工人演讲。演讲完他走向汽车。卡普兰站在人群边,手提皮包。她上前叫住列宁,问铁路站没收面包事。列宁转身面对她,她从包里取出FN M1900手枪,开三枪。一枪穿过外套,两枪击中身体:一枪穿脖子刺肺停右锁骨近,一枪嵌入左肩。 枪响后人群混乱。列宁倒地,司机扶他上车。保卫人员搜索,工人抓住试图逃的卡普兰,手枪掉地。她被制服带走。列宁送回克里姆林宫,医生检查脖子伤口危险,肺有积血,肩子弹未取。因安全拒去医院,在住所治疗,用纱布止血。 事件发生时,卡普兰视力差,但她接近列宁开枪。子弹避开要害,她被捕时供认独自行动。列宁伤势虽重,但没感染,半月后恢复部分活动。这起刺杀与同日彼得格勒事件并列,引发政府警觉。 卡普兰被捕后带到契卡总部审讯。她坐椅上双手绑,官员问动机同谋。她说独自决定,因视列宁背离革命。她拒透露手枪来源,审讯记录供词。1918年9月3日清晨,她移到克里姆林宫庭院。指挥官P.D.马尔科夫对她头部开枪,掩盖声启动卡车引擎。尸体装桶浇汽油焚烧成灰。 刺杀后政府加强警戒。同日彼得格勒契卡头目莫伊塞·乌里茨基遇刺亡。两事件促政府恢复死刑,发红色恐怖法令,对敌人镇压。在莫斯科约800名社会革命党右翼和其他反对者被捕处决。行动扩彼得格勒其他城市,拘捕处决数千人。 列宁在克里姆林宫休养,医生定期查伤,避免感染。子弹留体内未立即取。他健康受影响,但继续领导。这事件标志红色恐怖开始,政府通过逮捕处决巩固权力。卡普兰下场反映当时政治高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