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美被抢的首饰总价值超70万元,具体有大金牌、玉镯、戒指、手表等品类。 庭审时,主犯余金生当庭翻供,谎称所抢首饰全是仿制品,妄图借此否认首饰的真实价值。 因罗大美被抢的金银首饰去向不明,且双方在首饰数量、品类、质地方面存在分歧,致使其价值难以准确确定。所以,一审某院未支持家属追回这批首饰的诉求。随后,被害人家属申请抗诉,可南阳市检某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无误,决定不予抗诉。目前,家属已向河南省检察院提交抗诉材料,该申请正在审查中。三名被告人均不服一审判决,均已提起上诉,后续首饰相关的退赔等事宜是否会有变动,还得看后续司法程序的进展。 罗大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