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范蠡二儿子杀了人。他让长子带1000两黄金去救。范蠡再三叮嘱:“把钱给对方后,不要多说一句话。否则,你弟弟就会小命不保。”不曾想,长子玩起了心思,没有听范蠡的话,最后带回了弟弟的尸体!范蠡的预言得以印证! 范蠡这个惹事包“次子”,在楚国做生意时,跟人斗殴,失手把人给打死了。 这在古代,就是“杀人偿命”。 范蠡听闻消息,很平静。他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不过,他是我儿子,我不能让他曝尸街头,死得难看。” 他准备了一口大箱子,装了一千两黄金,决定派人去楚国“捞人”。 他找谁呢?他直接叫来了小儿子。 这一下,大儿子炸毛了。 大儿子冲到范蠡面前,急了:“爹!弟弟出事,长兄为父,该我去救!您现在让老三去,是不信任我吗?您是不是觉得我没用?我没用,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说着就要拔剑自杀。 范蠡的妻子也在旁边哭:“你让小的去,老大想不开,这万一二的没救回来,老大再死了,这日子怎么过?” 范蠡被逼得没办法,长叹一口气,妥协了。 但他对大儿子说了一句让他后背发凉的话: “行,你去吧。但你记住了:老三去,你弟弟能活。你去,你弟弟必死无疑。” 大儿子当时血气上涌,哪听得进这个?心想:我肯定比弟弟办得好! 范蠡看他执意要去,只能再三叮嘱,写了一封信,让他交给在楚国的一个老朋友,叫庄生。 范蠡的指令非常清晰: “到了楚国,找到庄生,把信和这一千两黄金都给他。然后,“慎无与争事”——千万不要多说一句话,不要跟他争辩任何事,他让你干嘛你就干嘛,然后马上回来。” 大儿子点头答应,带着钱上路了。 到了楚国,他找到了庄生。一看,傻眼了。这庄生虽然在楚国很有地位,但住得极其简陋,穿得破破烂烂,一副清贫高士的样子。 大儿子心里咯噔一下:这人靠谱吗? 但他还是按老爹说的,把信和千两黄金奉上。 庄生收下黄金,只说了一句话:“你弟弟的事我办了。你,“疾去,慎毋留” 他想:“我走了,这老头把钱吞了怎么办?一千两啊!不行,我得盯着他。” 他非但没走,反而自己又拿出了私房钱,去楚国官场上四处打点,想上个“双保险”。 他这一系列操作,庄生其实全看在眼里。 庄生压根不贪这钱。他收钱,是为了让范蠡安心。他的计划是:利用自己的身份,办成事,救了人,再把钱原封不动地还给范蠡,全了朋友之义。 庄生怎么救的呢?他不是去搞“权钱交易”。他运用了自己的“专业知识”。 他去见楚王,夜观天象,说:“大王,最近星象不利,有灾祸。必须大赦天下,才能化解。” 楚王对庄生深信不疑,马上下令,准备大赦。 这消息不胫而走,范蠡的大儿子也听说了。 他一拍大腿:“嗨!原来是要大赦了!那我不花钱,我弟弟也能出来啊!好你个庄生,你这是想黑我爹一千两黄金!” 他那个“爱财”的毛病又犯了。他觉得这钱花得太冤了。 于是,他干了最蠢的一件事——他跑回去又找了庄生。 庄生一见他,脸都绿了:“我不是让你滚吗?你怎么还在这儿?” 大儿子可能还支支吾吾地提钱的事。庄生瞬间被激怒了。 他感到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 庄生气冲冲地掉头,第二次进宫。 他对楚王说:“大王,您要大赦这事,外面都传开了。现在满大街都在说:‘楚王大赦?假的!他就是为了放陶朱公那个杀人的儿子!他是收了范家的钱了!’” 楚王一听,龙颜大怒。 为了自证清白,为了堵住悠悠众口,楚王当即下令: “来人!先把陶朱公那个儿子拖出去砍了!然后再颁布大赦令!” 命令一下,范蠡的二儿子,人头落地。 大儿子呢?他可能还在沾沾自喜,以为自己“保住”了那一千两黄金。等他再去打听时,只领回了弟弟的尸体。 大儿子载着弟弟的棺材回到家,全家哭成一团。 只有范蠡,表情平静,说了一句:“我早就料到了。” 他把大儿子叫到跟前,说出了整件事的真相,也是对大儿子最残忍的“复盘”: “彼非不爱弟,顾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策肥,岂知财所从来哉!” 这不是预言,这是范蠡对人性的精准拿捏。 他太了解他这个大儿子了。他知道大儿子身上的“穷根”,那种对金钱的极度吝惜和不安全感。这种特质,在创业时是优点;但在处理需要“用钱砸出信任”的危机时,就是致命的缺陷。 庄生那种高人,你用钱是“买”不到的,你只能用钱表达“尊重”和“托付”。那一千两黄金,不是“贿赂”,是“押金”,押的是“我信你”。 大儿子自作聪明地回去讨钱,等于是在说:“我不信你”。这就彻底引爆了庄生的“人格炸弹”。 范蠡为什么明知大儿子去了会失败,还要让他去? 这才是最细思极恐的地方。 范蠡是在“筛选继承人”。他知道二儿子保不住了,他必须用二儿子的死,给大儿子上最深刻的一课: 成大事者,必须懂得“弃财”。 范蠡用1000两黄金和一条儿子的命,打断了继承人身上的“穷根”。这学费,太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