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债消?”广西河池,男子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奶茶店,后来经营不善,奶茶店倒闭,朋友多次找男子催要投资款。男子认可他至少欠20000元投资款,但只偿还了5000元,就不幸意外离世。男子去世后,朋友不依不饶,把男子的母亲告上法庭,索要56000元投资款和法律咨询费。男子母亲表示,奶茶店倒闭后,并没有进行清算,无法认定是否存在欠款,而且朋友没有证明男子留有遗产,凭什么还?法院审理后,最终这样判。 听到朋友阿想意外离世的消息,阿献心里咯噔一下,他没想到,阿想走的这么突然。 他和朋友阿想合伙开的奶茶店早已倒闭,可一笔投资款还没结清,如今阿想意外离世,这笔钱难道就打了水漂? 思来想去,阿献不得不把阿想的母亲告上了法庭,索要5.6万余元款项。 事情要从2020年说起,阿想和阿献怀揣着创业梦,合伙开了一家奶茶店。 阿献爽快地投入了资金,本以为能靠着小生意赚点钱,没想到现实远比想象残酷。 由于经营不善,奶茶店没开多久就撑不下去了,匆匆关门歇业。店铺虽然关了,两人之间的账目却一直没来得及清算,这也为后来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时间一晃到了2022年,阿献开始频繁通过微信联系阿想,催要自己当初投入的投资款。 起初两人沟通还算平和,在一次聊天中,阿想明确认可自己至少还欠阿献2万元。 2023年,阿想通过微信转账给阿献还了5000元,可剩下的钱却迟迟没有动静,阿献多次催促,阿想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这事就这么拖了下来。 让人没想到的是,2024年7月,阿想不幸病逝。 这个消息让阿献既意外又焦虑,他知道阿想生前没有配偶和子女,父亲也早已过世,唯一的亲人就是年迈的母亲。 钱还没还完,人就没了,这可怎么办?阿献心里犯起了嘀咕,思前想后,他还是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阿献要求阿想的母亲偿还剩余的投资款5.6万余元,以及法律咨询费。 接到法院传票后,阿想的母亲又悲痛又气愤。 法庭上,阿想的母亲直击要害:他们俩是合伙做生意,奶茶店倒闭后根本没清算,到底有没有欠款、欠多少都没法确定! 她还强调,阿献连阿想留有遗产的证据都拿不出来,凭什么让她还钱?更何况那笔法律咨询费,更是毫无依据。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法官仔细查看了阿献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阿想生前已经自认至少欠款2万元,并且偿还了5000元,这就意味着双方之间1.5万元的债务关系是明确成立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承认对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聊天记录显示阿想明确认可“至少尚欠2万元”,该表述属于当事人对自身债务的自认。 阿想的自认具有法律效力,能够直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1.5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无需阿献再提供其他额外证据佐证。 即便阿想母亲以“未清算”为由抗辩,但阿想的自认已明确了债务金额,足以排除清算程序对本次债务认定的阻碍。 至于阿献主张的其余款项和法律咨询费,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法院没有予以认可。 案件的争议在于,这1.5万元债务是否需要阿想的母亲来偿还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阿想离世后,其母亲作为唯一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应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阿想的母亲以继承阿想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向阿献清偿债务1.5万元;驳回阿献的其他诉讼请求。 人死未必债消,债务并不会随着债务人的离世而凭空消失,而是会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得到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