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default· 匹夫之责 最近几日,北京大学(网上查也有说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宏接受瑞典基金课题研究二十年的事,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当然,类似的事情以前也发生过。 可是,从来没有听说哪所大学的理工科有这样的国外基金出现过,反常吧。 理工科之所以难见这种长期境外资助,核心原因再直白不过——那些研究直接碰着国家命脉。芯片技术、航空航天、高端制造,每一项都关乎产业安全和国防实力,境外基金想介入都过不了监管这关。但文科尤其是法学、社会学领域,却容易让人觉得“没那么敏感”,这恰恰给了某些境外势力可乘之机。 赵宏教授接受的瑞典资金,源头能追到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这个机构明着把“瑞典及欧盟核心价值观”当作资助前提。合作二十年间,瑞方不只是给钱,还深度介入课程设置、外籍教授聘请,甚至安排学生赴境外特定机构实习。更值得警惕的是,她力推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主张,刚好和资助方重点推广的西方司法理念高度契合,还直接转化成政策建议提交立法咨询渠道。 公众的质疑从来不是反对学术交流,而是怕这种“资金换话语权”的模式。她抛出的“每年800万人受罚,未来恐无人能考公”的说法,明显偷换了“处罚人次”和“违法人数”的概念,无视我国禁毒工作的严峻现实——央视网刚披露戒毒人员复吸率高达88%,这时要封存吸毒人员违法记录,无疑是给公共安全埋雷。拿着境外资金,推行脱离中国国情的政策主张,很难不让人怀疑其学术独立性是否已被绑定。 高校其实有明确的境外基金管理办法,要求资金来源公开透明、专款专用,还要接受内外监督。但现实中,部分学者对境外资助的披露总是模糊化,只提“国际合作资金”却隐瞒机构背景和附加条件。这种信息不对称,让公众根本没法区分“独立学术观点”和“资金导向结论”,最终损害的是整个学术界的公信力。 国际学术交流本是好事,很多留学回国人员带着先进理念成为国家重点项目的带头人。但交流的前提是平等独立,不能让境外资金成为意识形态渗透的工具。顶尖高校的学者尤其该明白,研究中国问题,既要借鉴国际经验,更要立足本国国情;接受境外资助可以,但必须说清资金来源、讲透附加条件,守住学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底线。 学术自由从来不是随心所欲的挡箭牌,更不能成为境外势力干预内政的通道。当知识精英的研究与境外资金深度捆绑,当学术观点服务于外部议程,伤害的不仅是学术尊严,更是国家利益和公众安全。这或许就是“匹夫之责”的深层含义——无论身处何种岗位,都该守住家国底线。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