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育罚3000、外省结婚交1500?云南奇葩村规引众怒,撤下就完事了?

鹿中原 2025-12-17 17:40:48

未婚先育罚3000、外省结婚交1500?云南奇葩村规引众怒,撤下就完事了? “未婚先育罚3000元、与外省人结婚交1500元,婚前同居每年500元”——云南临沧一村庄贴出的这份告示,简直刷新了大家对村规民约的认知底线,网友看完直呼“离谱到不敢相信”“这是把婚姻自由当买卖了?”。更令人咋舌的是,告示里的罚款条款五花八门:夫妻吵架找干部调解罚500元/人,外寨人喝酒吵闹罚3000-5000元,甚至结婚到生小孩“不足月”也要罚3000元,仿佛村民的日常生活被按上了“计价器”,一言一行都可能面临罚款。 12月16日,涉事村庄所属的孟定镇政府终于回应,称这份告示是村小组自行决定的,没向镇政府报备审批,内容“很奇怪”,目前已经撤下,还强调当地根本没有限制与外省或外族通婚的规定。看似及时的回应,却没平息网友的怒火——“没报备就敢贴出来?”“谁给的权力乱罚款?”“之前有没有人真的被罚款了?”一连串追问,戳中了事件的核心矛盾。 其实大家愤怒的根本,从来不是“村规民约”本身,而是这份告示里处处透着的无知与越界。《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自由是公民基本权利,跟哪里人结婚、结不结婚,轮不到村里插手收钱;未婚同居只要不违法,就是个人隐私,村小组凭啥年年收费“管理”?更荒唐的是,调解夫妻矛盾本是村干部的职责,怎么就变成了“收费项目”?这些条款不仅违背法律常识,更充满了对村民合法权益的漠视。 有人或许会替村里辩解:“可能是想解决实际问题吧?”比如担心外省媳妇“跑路”导致人财两空,或是想规范婚恋风气。但再善意的初衷,也不能用违法的方式实现。村民自治不是“随心所欲的乱治”,村小组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压根没有设定罚款的权力,这些所谓的“规定”,本质上就是于法无据的“土政策”,甚至可能成为变相“创收”的工具。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样一份漏洞百出的告示,怎么就能堂而皇之贴出来?镇政府说“没报备”,恰恰暴露了基层监管的缺位。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镇政府有责任指导村委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发现违规村规民约也该及时责令改正。可直到舆论发酵,这份奇葩告示才被撤下,难免让人质疑:日常的监管到底去哪儿了? 撤下告示只是第一步,群众要的不是“一撤了之”,而是彻底的清查与整改。是谁主导制定了这些条款?有没有实际执行过罚款?罚没的款项流向了哪里?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个明确的答案。更重要的是,要以此为契机,给基层干部补补“法治课”,明确村规民约的制定边界和程序,避免再出现类似的“奇葩规定”。 乡村治理的初衷是为了让村民生活更和谐,而不是用简单粗暴的罚款制造矛盾。真正的善治,应该是用普法代替“罚款”,用协商代替“命令”,用服务代替“管制”。希望这起事件能给所有基层组织敲响警钟:自治不能越界,权力必须守法,只有守住法律的底线,尊重村民的权利,才能真正赢得民心。 你怎么看这份奇葩村规?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土政策”?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吐槽,说说你的观点!国家新婚姻规定 重婚过错赔偿 未婚同居权益 婚嫁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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