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67岁的农民大爷地里种的玉米,他家的地邻种的是苹果树,树枝伸到了大爷家

韩胤案件 2026-01-03 14:05:22

辽宁大连,67岁的农民大爷地里种的玉米,他家的地邻种的是苹果树,树枝伸到了大爷家的玉米地。村委会多次调解,地邻拒绝修剪,大爷用铁锹将伸到自家地里的树枝铲掉,邻居的弟弟发现,拍下视频发到不同的两个平台,配文称:这个东西怎么安排能有结果?视频加配文引导了村里的乡亲、以及人们的误解,对大爷造成极大影响,大爷委托律师将邻居告上法庭,判决结果,亮点来了!  李大爷是个一辈子土里刨食的庄稼人,把种地看得比命都重。 他家有一块地,和邻居王虎家的地紧挨着。 本来之前大家都是种的庄稼,可后来王虎在自家地里种上了苹果树。 按说自家的地,想种什么就种什么,但是种地也是有讲究的。 两块地紧挨着都种庄稼,相互没有影响,但如果有一家种了果树。 果树长成后,树根树枝都会影响到庄稼生长。 开始李大爷并不知道王虎家的种苹果的事,等他发现,人家已经种上了,李大爷也不好说啥。 前一两年还看不出什么,可等苹果树长大了,树枝就伸到了李大爷家的玉米地里,影响到玉米上的生长。 李大爷当然不愿意了,他先是找到邻居王虎,让他把越界的树枝修剪一下,但王虎答应的挺好,就是不干真事。 李大爷无奈,只好一次一次的找王虎说道,时间长了,王虎也烦了。 他对李大爷的话理都不理,两家原本的好邻居,有了积怨。 后来李大爷又找到村委会,村委会明确要求王虎修剪树枝。 王虎就是应付,他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就是不修剪树枝。 双方经过多次调解,都没能解决问题。  今年的9月份,李大爷到玉米地里看庄稼,发现王虎家的苹果树枝伸到自家玉米地里。 这是从种玉米他就找过王虎,让他把树枝剪掉,可现在玉米都快熟了,王虎连管都没管。 李大爷的气不打一处来,这不明摆着太欺负人了! 他拿起铁锹,挨个把王虎家伸到自家玉米地里的树枝全部给铲掉了。 说来好巧,正在这时候,王虎的弟弟王豹正路过这里。 他一眼看到,李大爷正在铲苹果树的树枝,就随手拍下了两段视频。 当天王豹就将视频发到了不同的两个平台上,并配上文字:评论一下,这个东西怎么安排能有结果? 不料视频发布后,评论区里突然出现很多对李大爷的侮辱言论。 因为王豹没有说明前因后果,只把李大爷用铁锹铲树枝的画面发布。 导致村里有人发现视频后,对李大爷产生了误解,有人问李大爷,为啥故意毁坏人家的果树? 李大爷平时也不上网,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王豹拍视频发到了网上。 后来李大爷家的孩子帮忙查看,他才得知自己被挂到了网上。 李大爷认为,王豹这么做就是为了蹭流量,为了涨粉。 他发布的不实视频,误导了人们,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 如果王豹坚持不删除视频,将会给自己造成更大的伤害。 李大爷也不是吃素的,他委托律师,将王豹起诉,要求其立即删除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庭上,王豹辩称,自己发布的视频,真实无删减,没撒谎,没造谣。 而且自己接到传票后,已经将视频删了,相当于已经停止了侵害,不构成对李大爷的人格侵犯。 而李大爷一方称,王豹发的视频虽然是真实的,但他发布到两个平台配的两段文字,引发了评论区出现误解的评论。 造成不明真相的村民和不特定人群,对李大爷的行为产生误解,而发布负面评论。 影响了李大爷的声誉,侵害了他的人格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即使王豹发布的视频真实,但他对事情的前因后果未作说明。 并且使用了引导和侮辱词汇的文字,比较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 且该视频已经导致了,人们对李大爷的人格权的不当评论。 确认王豹发布的视频,侵犯了李大爷的名誉权。 因此王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平台向李大爷道歉。 《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王豹拍摄李大爷铲树枝视频,并配文发布到平台,未说明前因后果,引发评论区对李大爷的侮辱言论。 并导致不明真相的人对李大爷产生误解,损害了李大爷的社会评价。 这属于以间接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王豹的行为构成了对李大爷名誉权的侵犯。 《民法典》第288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李大爷与王虎家的土地相邻,王虎家的苹果树树枝伸到李大爷的玉米地,影响玉米生长,违反了相邻关系中有利生产的原则。 李大爷和村委会多次进行调解,但王虎拒不处理,没有按照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损害了李大爷的利益。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王豹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平台对李大爷公开赔礼道歉。 道歉内容需在该平台持续72个小时以上,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并在判决生效10日内,赔偿李大爷经济损失1000元。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赵哥的法律观,明辨是非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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