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遗弃还绝情!”贵州六盘水,保姆简某好心照料3岁孩童小轩3年多,可孩子母亲熊某支付8个月费用后,竟失联整整3年多!如今小轩已7岁,到了上学年纪却因身世成谜、缺监护人签字无法报名,简某既不知道孩子生父是谁,连孩子外婆都直言“不清楚这孩子来历,管不了”,急得整夜难眠:“我把她当小宝贝养了这么久,总不能让她耽误学业吧!” 当地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曾介入协调,却因简某一度犹豫不了了之,如今她走投无路,只盼熊某能现身给孩子一个合法身份! 熊某将3岁的孩子小轩寄养在简某家中后,失联长达3年多,仅支付了8个月的照顾费用。 如今小轩已7岁,面临入学难题,简某心急如焚,盼孩子家属尽快现身解决问题。 简某在当地从事家政工作多年,为人勤恳负责。 2021年12月,熊某带着3岁的小轩找到她,说自己有急事要处理,暂时没法照顾孩子,希望简某能帮忙照料,还承诺会按时支付费用。 看着小轩怯生生攥着熊某衣角的模样,简某心里软了:这孩子看着就可怜,帮人帮到底吧,顶多就是多双碗筷的事,便一口答应了下来。 起初8个月,熊某每月按时转来3000元照顾费,偶尔还会发消息问小轩的近况,简某也会拍些孩子的日常照片发过去,心里想着这位妈妈看着还是挺上心的,只是暂时遇到难处了。 可从2022年9月起,熊某的消息越来越少,电话也常无人接听,最后干脆彻底失联——微信不回、电话关机,简某心里咯噔一下:不会是想把孩子扔给我吧?可这小孩子才这么小,我总不能不管。 这3年多里,简某把小轩当成亲孙女一样照顾。教她说话、陪她学走路,夜里孩子发烧时守在床边彻夜不眠,周末带着孩子去公园玩,看着小轩从懵懂幼童长成活泼的小姑娘,简某的心里又暖又慌。 孩子越乖,我越心疼,可她不是我的孩子,总有一天要回到自己家人身边,而且她马上要上学了,没手续可怎么办。 更让她不安的是,相处这么久,她从没听熊某提过孩子的父亲,也不知道小轩的户口、籍贯在哪,这孩子的来历就像个谜。 官方信息显示,小轩户籍在贵州清镇市,与母亲熊某户籍地一致,户口登记的监护人是贺某某,但贺某某称“只是好心帮忙落户,并非孩子生父”,这也让小轩的身世更加扑朔迷离,我连帮她办入学的头绪都没有。 为了找到熊某,简某四处打听,辗转联系上了小轩的外婆,可对方要么拒接电话,要么冷冷地说“这个孩子是谁的孩子,我也不知道”“我和熊某已决裂、断联,她死活都不清楚”。 简某对着电话听筒红了眼:就算不管女儿,难道连这个孩子也不管了吗? 走投无路的她曾在2023年12月向派出所报案求助,民警查询到熊某联系方式但联系未果,之后联动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看着工作人员记录情况时,她心里默念一定要找到熊某,哪怕只为了孩子能顺利上学。 如今小轩每天都会拉着简某的手问:“简奶奶,妈妈什么时候来接我呀?我想上学和小朋友一起玩。”每次听到这话,简某都强忍泪水哄着小宝贝,转过身却忍不住叹气。 我能照顾她的人,却给不了她一个合法的身份,这学上不了,孩子的未来不就耽误了吗? 而另一边,失联的熊某或许也藏着复杂的心思:当初只是想找个人临时照看孩子,没想到自己的事越缠越乱,根本没法回头; 也可能是面对生活的窘迫,干脆选择逃避:反正简某人好,会照顾好小轩,我就算出现,也拿不出钱,也解决不了问题,不如就这样躲着; 甚至或许她也有难言之隐,只是既没勇气面对简某,也没能力承担抚养小轩的责任,只能用失联的方式逃避一切。 截至目前,当地政府已介入协调,尝试通过多种渠道寻找熊某,同时对接教育、民政部门探讨小轩的入学方案,但熊某仍未现身,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一、熊某拖欠费用并失联,已构成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熊某与简某形成合法的照顾服务合同关系,其未按约定支付费用且长期失联,需承担支付拖欠费用、赔偿简某额外抚养支出的责任。 二、熊某需履行监护人法定职责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熊某作为小轩的法定监护人,不得以失联逃避监护义务,必须配合办理孩子入学手续;若其持续拒不履行,简某可向法院申请指定临时监护人,保障小轩的受教育权。 此外,若小轩经核查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向清镇市民政部门申请基本生活费、教育资助等福利,缓解入学及生活压力。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红星新闻2026.1.1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