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老板当众骂“滚”后当场离开,公司却以“旷工”为由开除,二审法院直接改判:公司违法解除,赔偿159800元!网友:这才是法律对打工人最实在的保护!
事情是这样的:2012年,丁力(化名)入职上海一家公司,一做就是8年,做到管理岗位。
2020年5月15日,他和老板因工作争执,对方当众怒斥:“滚!”
丁力当场离开公司,此后未再返岗。
一个月后,公司发出通知:以“擅自离岗、连续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一分不赔。
丁力申请仲裁、一审均败诉,法院认为:“滚”字不能直接认定是解除劳动关系,不上班就是旷工。
他坚持上诉二审。
二审查明——丁力离岗一个月内,公司从未要求他返岗、未做任何催告,直接按开除处理。
法院认定:老板辱骂在先,员工合理离开,不属于旷工;公司属违法解除。
最终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159800元。
网友看到后评论说:太提气了!老板骂“滚”,还要员工忍气吞声上班?尊严何在?
也有的网友说:二审才是讲逻辑!公司一个月不叫上班,转头说旷工,太双标。
还有的网友说:以后再遇到这种侮辱人的领导,真的不用忍,法律站在我们这边。
更有网友表示:职场可以辛苦,但不能没有尊严。骂人的老板,就该付出代价。
我的看法:职场不是法外之地,尊严不是忍出来的。
说实话,看完特别感慨。有些老板总觉得:我给你发工资,你就得受着气,骂两句怎么了?
但法律早就说清楚: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辱骂、侮辱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
丁力没有错。
被当众骂“滚”,谁还能若无其事坐在工位?
公司更不该:自己老板出言不逊,反过来用“旷工”甩锅,想逃避责任。
一审的理解有偏差,但二审守住了公平:侮辱在先,旷工不成立。
这案子最有价值的地方:
它告诉所有打工人——你不是“跪着赚钱”,你的尊严受法律保护。
领导可以批评工作,但不能辱骂人格;公司可以管理,但不能随意践踏员工底线。
职场最可怕的,不是辛苦,是不被尊重;法律最温暖的,不是条文,是守住普通人的尊严。
这不是一个人的胜利,是所有劳动者的底气:好好干活,理应被善待;遭遇侮辱,法律会撑腰。
最后,我想说的是:职场可以低头干活,但不能弯腰丢尊严;法律不会放过恶行,更不会辜负每一份坚守。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评论区讨论留言。
来源:海报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