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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男子隐瞒行踪篡改定位被收监#】集中学习屡次迟到、定位手机刻意关机、利用水

【#缓刑男子隐瞒行踪篡改定位被收监#】集中学习屡次迟到、定位手机刻意关机、利用水印相机篡改定位弄虚作假打卡…… 淮安22岁男子张某因聚众斗殴罪获刑缓刑,本应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却屡次顶风违规,在接连受到三次训诫、两次警告后仍不知悔改。近日,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其缓刑,将其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
据悉,张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为 2025年2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由淮安经开区南马厂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监管。然而在矫正期间,张某频频触碰监管红线,违规行为接连不断。2025年4月27日、5月29日,张某先后两次参加社区矫正集中学习无故迟到,因屡教不改,于5月30日被予以训诫。2025年11月5日,监管工作人员核查时发现张某定位手机处于关机状态。进一步查实,自当年8月起,张某便以从事外卖配送为由脱离固定居所,擅自变更居住地点,先后辗转淮安某母亲住处、淮阴区出租房,却始终未按规定向矫正机构报备居所变动情况。同年11月6日,张某被处以警告,同时被启用电子定位装置严加监管。
管控约束之下,张某依旧我行我素。2025年11月20日至24日,他擅自离开居所外出游玩,还刻意向工作人员隐瞒行踪、谎称居家;12月6日至8日再次私自外出,拒接监管电话、逾期未报备打卡,先后被予以训诫、警告处分。更为恶劣的是,12月12日至15日,张某又一次擅自外出,竟使用水印相机篡改定位信息进行虚假打卡,刻意规避监管,再度被给予训诫。
淮安经开区司法局表示,张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违反报告、会客、外出、迁居等监管规定,经三次训诫、两次警告后仍毫无收敛,存在明显社会危险性,依法向法院建议撤销其缓刑。庭审中,张某辩护人提出,2025年11月6日的警告处分量刑过重,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请求保留缓刑。但执行地检察机关支持社区矫正机构意见,认为张某在两次警告后拒不改正、后续再添违规训诫情节,已完全符合撤销缓刑法定条件。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社区矫正期间多次违规,经多次训诫、警告惩戒后仍不悔改,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旧违反监管规定,毫无悔罪态度。最终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撤销张某缓刑考验期,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