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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男子生前花32万元首付买了一套房子,没多久就发生意外去世,男子妻子拿着

河南洛阳,男子生前花32万元首付买了一套房子,没多久就发生意外去世,男子妻子拿着手续想要收房,却遭到小区物业的拒绝,说这样房子存在遗产问题,妻子无奈,将男子死亡证明,继承手续,还把剩余贷款结清等,以为这回终于没问题的时候,物业又称房子拖欠物业费,不能给他们钥匙!妻子崩溃:拖了5年了,我们孤儿寡母有房不能住,有家回不去,你凭啥不给我们钥匙!


2020年5月,刘女士和丈夫结婚多年,日子过得不算富裕,但踏实安稳。

为了改善生活,丈夫一咬牙入手了一套新房,总价77万,凑了32万首付,剩下45万办了贷款。

那段时间,一家人最大的盼头就是等房子交付,搬进属于自己的家。

谁也没料到,命运突然给了这个家庭沉重一击。

房子还没正式交付,一场车祸夺走了刘女士丈夫的生命。

顶梁柱突然倒下,整个家瞬间塌了半边。

刘女士沉浸在悲痛里,整日以泪洗面,可看着年幼的女儿,她知道自己不能垮。

那套没到手的房子,成了丈夫留给她们母女唯一的牵挂,也是未来生活的一点希望。

情绪稍微平复后,刘女士开始着手处理房子的后续事宜。

按照正常流程,亲人离世后,房产由合法继承人接手。

为了顺利收房,她一趟趟跑各个部门,把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继承手续全部办齐,每一份材料都合规完整。

不仅如此,丈夫生前的房贷,刘女士从来没有逾期过,一直按时足额还款。

后来为了能顺利收房,她干脆把剩余的房贷全部结清。

按道理这套房子已经属于刘女士和孩子,收房拿钥匙是理所应当的事。

可真到了收房那天,物业的态度让她彻底傻眼。

第一次去,物业直接拒绝交房,理由是:买房合同是丈夫签的,必须本人到场才能办手续。

人已经不在了,怎么可能到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就是故意刁难。

物业还说房子涉及遗产问题,需要慢慢核实,一句话就把刘女士打发了。

刘女士没放弃,拿出所有继承证明和材料,一次次跟物业沟通。

物业看这个理由站不住脚,又开始找各种借口拖延。

今天说领导不在没法签字,明天说内部流程没走完,后天又说要向上级报备。

各种各样的理由,换着花样来,就是不给钥匙。

就这样,时间一年年过去,到2025年,整整拖了五年。

五年里,刘女士无数次去物业协商,只希望能拿回钥匙,住进丈夫留下的房子。

可不管怎么说,物业始终态度强硬,不肯松口。

就在大家以为事情可能有转机的时候,物业又抛出了一个让人无法接受的理由。

称房子拖欠了五年物业费,不交齐物业费,绝对不给钥匙。

听到这话,刘女士瞬间崩溃了。

丈夫离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辛苦还房贷,办手续,到头来却被物业用物业费卡死,守着自己的房子不能住。

她委屈又无奈,娘俩有房不能住,有家回不去,凭什么要被这样为难?

这件事传开后,很多人都替刘女士抱不平。大家都觉得,物业的做法既不合情理,也不合规矩。

《民法典》第230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刘女士丈夫去世的那一刻,房子在法律上就已经归刘女士和孩子所有,不需要物业同意,也不用等过户。

其次交房拿钥匙和缴纳物业费,本身就是两件毫无关联的事情,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物业根本没有任何资格,用扣押房门钥匙的方式,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