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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饭店用花生油过敏索赔1000元 成都王女士花生过敏就餐时被商家误加花生油,

女子因饭店用花生油过敏索赔1000元 成都王女士花生过敏就餐时被商家误加花生油,出现严重过敏反应送医抢救。商家垫付餐费及医药费千余元,但王女士依据《食品安全法》提出1000元赔偿并投诉,被商家质疑敲诈勒索。

5月25日餐厅负责人称系新员工操作失误,非食品安全问题,曾提议共同前往市场监管局调解因王女士在外地未能成行,双方沟通多次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