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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求锤得锤:男子网上叫嚣“我是西和县最大的黑恶势力”、“你能判我的警察还没生

这就是求锤得锤:男子网上叫嚣“我是西和县最大的黑恶势力”、“你能判我的警察还没生下来”,警方:安排!

甘肃西和,一名男子在网上“实名”挑衅警方,口出狂言,态度嚣张。

他以为隔着屏幕,法律就追不上他;他以为“实名”是“免死金牌”,闹得越大越没人敢动他。

然而,他话音刚落,“马上安排”就来了。警方雷霆出击,迅速将其捉拿归案。

从“网上叫嚣”到“网下坐牢”,这名男子用自己的“光速打脸”,生动诠释了什么叫:不作死,就不会死。

他要当“网红”,警察让他当“犯罪嫌疑人”。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挑战法律尊严、挑衅执法机关的言行,都将受到严厉打击。

很多网友不解:在网上骂几句,怎么就抓人了?这不是“言论自由”吗?

第一,言论自由有边界,挑衅、辱骂执法机关不在此列。

我国宪法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但自由不是绝对的。任何国家都不允许利用言论自由攻击政府、侮辱他人、煽动暴力。

公然“实名挑衅警方”,已超出言论自由的范畴,进入了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领域。

第二,网上“实名挑衅”,可能面临“数罪并罚”。

根据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这种“实名挑衅”可能同时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

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以“寻衅滋事”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可依据《刑法》第293条,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西和县这名男子的“光速落网”,再次证明了那句老话:莫违法,违法必被捉;莫嚣张,嚣张必被锤。

网络给了每个人发声的渠道,也给了每个人“作死”的空间。

但请你记住,每一次点击“发送”之前,你的言论已经进入了法律的监控范围。

当你试图用“实名”来挑衅警方时,你提供的不是“护身符”,而是警方抓捕你的“导航定位”。

不作死,就不会死。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