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13岁女孩离家出走,借宿朋友出租房,被朋友的朋友侵犯!事后,对方转给女孩500元,威胁说:“把嘴巴闭紧一点,否则杀你全家……”女孩害怕被报复,把这事憋心里,但十天后因承受不住压力,告诉了哥哥女友,可报案后因证据不足无法立案!
13岁的小孩啊,还在上小学五年级,半懂不懂的年纪,就这么被个畜生给霍霍了,更气的是那畜生到现在还能蹦跶着威胁人。
时间倒回4月18号,小敏在家和爸妈吵了架,青春期的小孩脸皮薄又好强,觉得爸妈不理解自己,摔门就跑出去找朋友玩,到了晚上还想着故意不回家,让父母着急后悔。
朋友知道她没地方去,就把自己空置出租屋的钥匙给了她,说你先去我那凑合一晚。
小敏当时还觉得朋友够义气,拿了钥匙就往出租屋走。
结果朋友的朋友“黑哥”叼着烟说:“现在太晚了,你一个小姑娘一个人走不安全,我顺路送你。”
小敏当时还傻乎乎地感激,一路上还跟人边说边聊。
到了出租屋门口,小敏开了门,黑哥直接跟着就往里走,说自己走累了进去歇会儿。
小敏也不好意思把人往外赶,毕竟人家刚“好心”送了自己。
哪知道身后的门刚关上,黑哥直接凑过来,嬉皮笑脸地说“陪哥睡一晚,哥给你888块钱怎么样?”。
小敏当时就懵了,她虽然小但也知道这事不对,连连往后退说不行。
谁知道黑哥突然变了脸,扬起手一巴掌扇在她脸上,然后薅着她的头发就往床上拖。
小敏哭着喊着求他放过自己,可13岁的小姑娘哪有成年男人力气大,挣扎到最后浑身是伤,还是被侵犯了。
完事之后,黑哥穿好衣服,蹲在床边掐着她的脸威胁:“今天的事敢跟你爸妈说,敢报警,我就去你学校把你杀了,再杀你全家,听见没?”
小敏缩在床上害怕极了,本来就刚和爸妈吵完架,她怕说了爸妈不仅不心疼,还要骂她自己乱跑不懂事,更怕黑哥真的来报复,只能咬着牙点头,把这事烂在了肚子里。
过了没两天,黑哥还托别人给她转了500块钱,转钱的时候还带话,让她把嘴闭紧点,别找死。
之后的十几天小敏根本不像个活人,上课盯着黑板发呆,老师叫她名字都没反应,回家饭也吃不下,晚上一闭眼就是黑哥打她骂她的样子,梦里都是“杀你全家”的威胁。
熬到第十天的时候她实在扛不住了,不敢跟爸妈说,就偷偷跑去找哥哥的女朋友,把所有事都讲了。
哥哥和嫂子当时气得差点炸了,当天就带着小敏去报警,还做了妇科检查,。
可毕竟已经过了十多天,关键证据早就没了。警方说证据不足,立不了案,还劝他们不如私了,拿点赔偿算了。
更离谱的是,黑哥知道他们报警之后,不仅没躲,还敢发消息威胁小敏,说不撤案就真的杀她全家。
直到小敏哥哥气不过把事情发到了网上,舆情发酵,当地才组成调查组重新复核。
小敏哥哥哭着问记者:“我妹才13岁啊,那畜生自己都承认和我妹发生过关系,凭啥还不抓他?”
对此,很多人都大骂黑哥是畜生,连13岁的女孩都不放过?
也有人说,这小敏自己也有问题,13岁有成年的朋友,还夜不归宿,我怀疑她拿钱同意又反悔诬告!
而我想说的是,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和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不管女孩愿不愿意,不管有没有给钱,都算是强奸,这是写在刑法里的明文规定。
一个13岁的孩子,被侵害后已经够绝望了,鼓起勇气报警,得到的回复是证据不足、建议私了,这不是往她伤口上撒盐吗?
法律是用来保护受害者的,不是用来给畜生开脱的。要求讲证据没错,但不该让一个受了惊吓的孩子,独自承担“没及时保留证据”的后果,更不该让施暴者靠着一句“证据不足”就逍遥法外,甚至还敢接着威胁受害者。
如果所有侵害幼女的案子都要靠舆论发酵才能得到重视,那普通人家的孩子遇到这种事,难道就只能自认倒霉吗?
这个事情其实也简单,就是确认黑哥有没有和小敏发生过关系。
比如聊天记录能证明,还有为什么转账?这些都能成为间接证据!
如果黑哥和小敏有发生过关系,那就是强奸,必须严惩到底!
来源:温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