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德带冒烟!山东青岛,崔姓女子在KTV当经理时,搞起了有偿陪侍的生意。她定下规矩,陪侍两小时收500块,超时每小时加200元。为了多赚钱,她根据客人要求派女陪侍,其中有不少十五六岁的未成年,这些女孩还拉长得好看的同龄朋友入行。一审法院认定她犯了组织 卖 淫 罪,还有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两罪合并执行十年六个月。她不服上诉,觉得自己只是介绍卖淫,而且组织未成年人活动罪判一年太重,结果二审法院驳回了她的诉求。
崔某原先在这家KTV就是干管理的,手底下管着些服务员,可她觉得光靠卖酒水套餐来钱太慢了,得琢磨点来钱快的路子。
她先是搞了一套听着挺唬人的“陪侍套餐”。两个钟头起步,收费五百块,要是客人玩得兴起超时了,每个小时再加两百。
崔某算是把算盘打精了,她自个儿要从这五百块里抽百分之十一的提成,超时加收的钱,她还得再剥一层皮,拿走百分之十。
为了把人招来,她到处放话,说什么“轻松上班、月入上万”。
这话一出,还真有不少图清闲又想挣大钱的无业姑娘找上门来,这样一来,崔某手里的队伍就拉起来了,她觉着离发财梦又近了一步。
生意看着是火了点,可崔某的胃口也跟着大了,光陪着喝喝酒唱唱歌,那才能捞几个钱?她嫌这来钱的速度还是不够快,心一横,干脆把脏手伸向了更深的地方。
她偷偷在手机上建了个私密群,这就成了她的派单中心。
一边是她对接的各种嫖客需求,一边是群里那些随时待命的女陪侍。
崔某把这当成了地下生意来管,谁去、去哪、收多少钱,全由她一人说了算。
她怕出事,还在群里定下了些见不得光的暗号,聊单子时不说白话,用数字代替,“6”就代表只发生一次性关系,“8”就代表包夜。
靠着这见不得人的勾当,短短一阵子,她就非法捞了二十多万进腰包。
这生意里竟然还掺和进了不少十五六岁的孩子,这些小姑娘大多自己瞎报年龄,而崔某作为管事的,从来就没想过去查身份证。她心里那点小九九谁都明白,觉得这是混这种圈子的惯例,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不知道。
有些半大孩子尝到了来钱快的甜头,转头就把这事当成了正经事干,回去拉上自己长得好看的同学、小姐妹一起下水。
最离谱的是,有个才十七岁的少女,当面跟崔某清楚说了自己的岁数,崔某还以为那是开玩笑,压根没当回事,继续安排她去接客。
结果,纸终究包不住火。民警一介入,那些聊天记录、转账流水全都给翻了出来。
加上多名涉事少女的亲口指认,崔某把管理、调度、收钱全干了,还说只是牵线介绍,这话谁都不信。
一审法院认定崔某犯的是组织卖淫罪,就凭她把未成年人也卷进来这一点,还得多背一条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最终,两罪合并执行,十年六个月的刑期。
崔某在法庭上还一脸不服,觉得自己顶多算个介绍 卖 淫,判得太重了,嚷嚷着要上诉。
可二审法院,直接驳回了她的诉求。
据悉,这个判决现在已经生效了,尘埃落定,她得用十年多的时间好好琢磨自己干的这摊子烂事。
从法律上来看,崔某喊冤说自己只是介绍,这完全是避重就轻。
据《刑法》的规定,凡是组织、策划、指挥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都够上这条罪。
也就是说,只要你把这事当成生意来管,把人聚起来、定规矩、分活儿、收份子钱,那就不是简单的牵线搭桥了。
崔某建群派单、统一定价、抽成收费,这分明就是个地下老板娘,管得比谁都细致。
有偿陪侍和卖淫,那就已经踩了刑法红线。
也就是说,不管她是真不知道还是装糊涂,作为组织者,她就有责任去核实年龄。她为了赚那点黑心钱,连最起码的底线都不守,法律就得让她付出沉重代价。
对于这个案件,大家都怎么看呢?
信源:闽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