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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哄骗17岁女孩嗑药后欲行不轨,因为自身生理问题,折腾了很久始终没能得逞。这时

男子哄骗17岁女孩嗑药后欲行不轨,因为自身生理问题,折腾了很久始终没能得逞。这时女孩慢慢恢复意识,凭着仅剩的力气拼命挣脱,事后女孩选择报警起诉,法院判决让人意外……

你看完案件经过,可能会觉得犯罪没有完成,处罚会从轻处理,但你要明白,下药侵 犯 未成年,本身就是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

男子主动哄骗未成年少女服用药物,目的就是让对方失去反抗能力,提前就做好了实施性侵的完整计划。女孩年仅17岁,还属于未成年人,喝下药物之后意识模糊,完全丧失自主反抗的能力。男子已经着手实施强奸行为,仅仅因为自身身体原因无法完成犯罪,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未遂,并不是主动停止犯罪。

什么概念?主观犯罪意图十分明确,只是客观条件没能得逞,犯罪事实已经成立!

有人说:最后没有真正发生侵害,女孩也成功逃了,是不是可以从轻轻判?

说这话的人忽略了两个关键情节。第一,嫌疑人使用药物迷晕受害人,属于手段恶劣的强奸行为;第二,受害人为未成年少女,法律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向来坚持从严惩处。那些认为处罚可以放宽的人不会告诉你,强奸未遂仅仅是可以酌情从轻的情节,并不会直接免除刑罚。精心设局下药,本身就说明犯罪预谋周密,社会危害性极大。

更值得所有人警惕的是这类迷奸圈套。

不法分子常常以聚会玩乐为由,诱导年轻女孩饮用酒水、服用不明药片,一旦意识失控,就会沦为犯罪分子的目标。很多未成年人社会阅历不足,很难分辨酒水、零食里被掺入药物,等到身体不受控制时,再想自救就会万分艰难。本案里女孩侥幸及时清醒逃出生天,一旦错过脱身时机,一辈子都会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理创伤。

法律早已划定清晰红线。

以麻醉手段使妇女不能反抗,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针对未成年人实施此类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自身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全部情节做出判决,依旧会判处实刑。精心策划的恶行,绝不会因为最后没有成功就一笔勾销。

所以问题根本不是有没有最终得逞,是——男子蓄意下药迷晕未成年少女,蓄谋实施性侵,只是因为个人生理问题才没能完成恶行,犯罪性质不会因为未遂而改变。
那些觉得未遂就不用重判的人,是不是该问问自己,如果自家孩子遭遇这种下药圈套,你还会觉得处罚过重吗?

说到底,心存歹念布局下药,就必然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年轻女孩一定要提高戒备,绝不随意饮用陌生人递来的饮品,守住自身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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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新闻网报道了这则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