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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世仁现世?河南商丘,62岁大爷攥着盖银行公章的旧存折去取钱,账上明晃晃地写着3

黄世仁现世?河南商丘,62岁大爷攥着盖银行公章的旧存折去取钱,账上明晃晃地写着35900元,可银行工作人员却说系统查无此账取不了。大爷急了,这不是你们银行的存折吗?凭啥你们说没有就没有?于是他天天来银行,不给自己的血汗钱誓不罢休。银行一看惹不起,才不情愿地给取了一半18000元,剩下的17900元死活不给了。大爷哪受得了这个,自己的血汗钱必须颗粒归仓,凭啥少给一半?他愤怒地将银行告上法庭,经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出乎预料!网友:银行空口说白话想赖账?

62岁的李大爷是在1999年5月在当地银行网点办理开户,之后多年李大爷经常存钱取钱,所有交易明细都一笔笔打印在册。

2004年8月,他取走800元之后,存折清晰标注账户剩余35900元。

从这次取款之后,李大爷再未去柜台取过钱。这本存折在家里放着,存折已变得很旧,可里面的存款字迹却清晰可见。

可前些年,他攥着20多年前的存折去取钱,工作人员查看了系统,两手一摊说查无此账,不能取。

李大爷当场懵了,存折上白纸黑字印着余额35900元,怎么查无此账?这折是不是你们银行的?印章是不是你们银行的?你们说没有就没有了吗?

这些钱是李大爷多年的血汗钱,他攥出水都舍不得花,说没就没了?

李大爷一想到钱没了,吃不香睡不着,隔三差五跑到网点沟通,软磨硬泡,不给钱誓不罢休!

银行一看惹不起,也没辙了,于是断断续续分几次给了他18000元,可剩余17900元死活不给了。

银行给出的理由很简单:系统更新多次,现在内部电子档案查不到这个账户信息,没法确认这笔存款真实存在。

李大爷实在耗不起来回奔波,万般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付清剩下的本金,同时支付这么多年存款产生的活期利息。

开庭之后,银行接连提出两套辩解的说辞。

一审时银行称,不排除李大爷早年办理过挂失,钱早就被取走了。

《商业银行法》第29条: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取款自由是法定准则,储户持有效存折、本人身份证,银行无合法理由不得阻拦取款,系统数据缺失不能作为拒付理由。

《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银行主张钱李大爷已被取走,可从头到尾,银行拿不出任何挂失单据、取款签字凭证、销户记录来支撑自己的说法,举证不能,需承担败诉后果!

李大爷拿出完整存折完成初步举证。

法院审理认为,存折就是储户和银行储蓄关系最直接的证据,储户拿出盖章存折,举证责任就转移到银行身上,银行单凭系统无记录拒绝付款,不能成立。

一审判决银行一次性支付剩余17900元本金,还要按照同期活期利率,结算2004年至今的利息。

银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到二审阶段,又改口说年代太久,纸质凭证保管期限只有15年,李大爷存折已20年早已过期,系统没留存记录,没法兑付存款。

法院审理认为,系统升级、档案丢失属于银行自身管理风险,不该让储户承担损失。

带有银行公章的存折具备完整法律效力,哪怕存放20-30年,银行也不能以系统升级、档案过期为由拒绝兑付。

二审认定一审事实清晰、判决合理,直接驳回银行上诉,维持原判。

这件事也给所有老年人提了醒,带有银行公章的存折具备完整法律效力,哪怕存放二三十年,银行也不能以系统升级、档案过期为由拒绝兑付。

如遇到银行无故拒付存款,不用反复来回跑腿协商,保留好存折原件、沟通记录,直接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存款权益。

这下李大爷的一颗心终于落地了,多年的牵扯纠葛,让他疲惫不堪,法律给他一锤定音,让他彻底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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