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憋屈!湖北,男子父亲走得早,爷爷奶奶去世后,五个叔伯姑姑花钱给二老立碑安葬。谁知,事后他居然发现,墓碑上刻着爷爷奶奶所有子女、孙辈的名字,唯独漏掉了他已故的父亲和自己。这等于直接把他们一脉踢出家族血脉,男子万万无法接受。他多次找长辈们沟通,希望能把他们名字补上,谁知,遭到拒绝。这下男子怒了,直接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小王的爷爷奶奶一辈子恩爱有加,养育了6个子女,其中就包括他的父亲。
可惜的是,小王的父亲早早离世,没能陪两位老人走到最后。
后来,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家里剩下的五位叔伯、姑姑一起出面,花钱给二老置办墓地、立碑安葬,风风光光送了二老最后一程。
给老人立碑安葬,这本是一家人的大事,谁也没想到,五位长辈立碑的时候,竟然悄悄做了一件让人寒心的事。
前段时间,小王独自前往陵园,给逝去的爷爷奶奶扫墓祭拜。可他走到墓碑前仔细一看,瞬间心酸愤怒。
墓碑上,清清楚楚刻着爷爷奶奶所有子女、孙辈的名字,唯独漏掉了他已故的父亲,还有他自己。
都是亲生血脉、至亲后人,六个兄弟姐妹,偏偏就把早逝的父亲一家彻底除名。
在传统习俗里,墓碑留名,不仅是后辈的身份象征,更是后人寄托哀思、延续血脉的证明。
如今祖孙两代人的名字,硬生生被家人剔除在外,小王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他觉得,这根本不只是少刻几个字这么简单,这是变相否定父亲的身份,也否定了他这个孙辈的血脉亲情,严重伤害了自己的情感和尊严。
这个事情,小王想不通,也接受不了。
考虑到都是一家人,打断骨头还连着筋,他不想把事情闹大,便多次和叔伯和姑姑,好言好语沟通。
但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小王直接一纸诉,把五位长辈全部告上了法庭。
他要求长辈们在墓碑上重新刻上自己和父亲的名字,同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
祭奠权、墓碑署名权,就属于法条里说的“其他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
法院审理后明确表示,按照民间风俗和伦理亲情,祖辈墓碑镌刻直系晚辈姓名,是延续血脉、寄托哀思的传统,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人格权益、祭奠权。
五个叔伯姑姑明明清楚小王父亲和他是直系后人,却故意漏掉两人名字,主观上存在过错,已经侵犯小王的人格权益,理应承担整改责任。
考虑到原有墓碑已经刻满文字,没有空余位置增补姓名,没办法直接加字修改。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五位被告需要重新制作全新墓碑,把小王和其父亲的名字完整刻上。
新墓碑的所有费用,由小王和五位长辈共同平摊,同时,驳回了小王的精神损害赔偿诉求。
祭奠权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亲属权利,一家人不该因为私心、隔阂,刻意割裂血脉亲情,寒了至亲的心。


